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
为规范发展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企业”),根据《河南省投资类企业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开展基金企业经营信息在线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基金企业在线登记信息。请通知辖区内基金企业登陆河南省投资类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并于3月30日前完成首次在线经营信息登记,经营信息主要包括收入、成本、利润、税收、从业人员、投资情况等数据。以后,每季度在线登记更新一次信息。上季度经营信息应于本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更新。
二、建立在线信息登记奖惩机制。开展投资类企业信用评级,系统将对登记信息及时、完整、准确的基金企业给出较好评级结果,并可享受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支持激励政策。基金企业逾期未作在线信息登记或在线信息登记不完整、不准确,系统将作为不接受政府监管信息自动记录并纳入。
三、加强督导和保护信息主体权益。信息登记是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化解的基础和前提。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定期核查并督促辖区内基金企业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同时对登记信息依法保密,有效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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