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11/2018-0002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登文物字〔2018〕19号 | 成文日期:2018-03-21 | 发布日期:2018-03-21 |
体 裁:批复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登封颍阳紫云观维修保护设计方案的批复(登文物审〔2017〕3号)、石道济渎庙(郑文物遗〔2017〕38号)及护村碉楼(郑文物遗〔2017〕39号)维修保护设计方案的批复要求,经研究,同意登封颍阳紫云观、石道济渎庙及护村碉楼维修保护工程招标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登封颍阳紫云观、石道济渎庙及护村碉楼维修保护工程
二、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登封颍阳紫云观维修保护工程
第二标段:登封石道济渎庙及王楼护村碉楼维修保护工程
三、项目地点
第一标段:登封市颍阳镇冯堂村。
第二标段:登封市石道乡张家门村及石道乡王楼村。
四、项目规模及内容
主要内容为紫云观文物建筑及地面等保护维修;济渎庙文物建筑保护维修、挡土墙、院落环境整治;护村碉楼保护维修。
五、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90万元,资金为郑州市级文物保护专项经费。
六、项目业主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七、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施工。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购置符合文物保护工程质量要求的工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