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登封市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687149070/2018-0001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东政〔2018〕42号成文日期:2018-03-22发布日期:2018-03-22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登封市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了郑州市两家非标排水管生产企业。为切实加强排水管、给水管等各类塑料管产品质量整治,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无照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登封市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90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明传电报《关于全市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相关材料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乡镇(区、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规范生产经营和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有效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摸清辖区塑料管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底数,全面排查整治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塑料管产品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塑料管产品行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合监管,排查和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切实抓好产品全面质量监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副市长何聪道为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程远晓、市工商质监局局长崔东飞为副组长,市委宣传部、住建局、卫计委、食药监局、公安局、农委,各乡镇(区、办)分管副职为成员的登封市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质监局,崔东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包含各类给水和排水塑料管材制品。

(二)重点环节:在塑料管材制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使用环节开展全面排查检查。

(三)重点问题:重点查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和要求的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生产、销售、使用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掺杂掺假、使用回收废弃原材料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等。

四、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

五、任务措施

(一)加强生产领域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立即开展生产领域塑料管产品生产企业清查排查工作,摸清本地塑料管产品生产企业现状,检查企业主体资格、原辅材料进厂验收制度及塑料管产品生产销售台帐、产品标志标识等有无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产品监督检查,加大对制假售假企业的检查打击力度,依法查处生产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开展生产环节卫生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不符合卫生标准,以非食品级材料生产食品级塑料管材制品违法行为。

(二)加强流通领域塑料管商品质量专项整治。立即开展对流通领域塑料管商品的全面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秩序。要强化日常规范监管,进一步健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加强使用环节各类排水管、给水管专项整治。要加强对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严格把控工程质量各个关口。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充分发挥监管作用,在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监理、质量验收等环节,加强对有关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有关进场验收管理规定,不使用“三无”产品和不符合产品标准的材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四)加大区域整治力度。对于塑料管产品生产、销售集中的区域,各乡镇(区、办)和相关部门要联合开展区域整治,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管材行业产品的健康协调发展。引导市场主体建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自律机制。 

(五)做好打击制售假劣塑料管产品违法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登封市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建立案件线索共享、协同查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的联动机制,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六)加强新闻舆论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整治情况。及时曝光查处的违法案件,跟踪报道大案要案,公布经清理整顿依法取缔和注销的企业和市场名单, 宣传名优产品和规范经营的典型市场,综合报道阶段性整治情况。要充分发挥12315、12365等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发动社会监督,引导和鼓励消费者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和犯罪行为进行举报。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区、办)对本辖区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全力抓好落实。

(二)强化协作,加强监管。各乡镇(区、办)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做好辖区内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市工商质监局、住建局、卫计委、食药监局、公安局、农委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查处机制,要做好部门间联动,切实形成执法合力,务求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处置。重大问题和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强化沟通,实行周报制度。各乡镇(区、办)和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人(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于每周四下午5:30前将上周工作开展情况和纸质报表(加盖公章)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4月15日前将塑料管材生产企业、流通环节、使用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及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电子版发至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纸质加盖公章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要工作情况,必须随时报送。报送的信息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本辖区、本部门专项行动的重要情况,对材料信息报送及时,或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登封市塑料管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工商质监局),电子邮箱:dfjzjk@163.com,联系人:李长现,电话:62888365,地址:登封市工商质监局(登封市少林路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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