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新密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3月20日
新密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办好学前教育”精神,进一步巩固一期二期学前教育发展成果,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研究制定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8〕9号)要求,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现状分析
1.幼儿园基本情况:截至2016年底,全市已注册各级各类幼儿园165所,其中公办和公办性质的幼儿园51所,占幼儿园总数的30.9%;民办幼儿园114所,占幼儿园总数的69.1%。通过郑州市教育督导室评估,已上等级的幼儿园131所,占幼儿园总数的79.4%,其中省级示范性幼儿园2所,郑州市示范性幼儿园14所,郑州市一级幼儿园76所,郑州市二级幼儿园28所,郑州市合格幼儿园11所。
2.在园幼儿及分布情况:全市在园幼儿35229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14632人,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20597人;城区幼儿园42所、在园幼儿12582人,农村幼儿园123所、在园幼儿22647人。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共计141所,在园幼儿31714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90%,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5%。幼儿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8.86%,学前1年毛入园率为 99.67% 。
3.园长及师资队伍情况:全市幼儿园共有园长165人,持证率100%。教职工4690人,专任教师2379人,其中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928人,民办幼儿园专任教师1451人。其中本科学历354人,占教师总数的14.9%;大专学历1883人,占教师总数的79.2%;中专或高中学历142人,占教师总数的5.9%;持有教师资格证1871人,占教师总数的78.6%。
4.学前教育投入情况:据统计,2015—2017年新密市幼儿园共投入23965.9万元,其中政府投入15216.2万元,占63.5%;创办者投入8749.7万元,占36.5%。
5.学龄前儿童变化情况及需求分析:随着二孩政策落地,2017—2020年,我市0—3周岁人口数预计为40000人,3—5周岁适龄人口数大约为38000人。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底,我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9%以上,普惠性资源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逐步理顺,市、乡两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普遍建立,运行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初步建立,师资力量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办园行为普遍规范,“小学化”现象基本消除。依托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按照郑州市安排,全面实施“云上幼教”。
(二)具体任务
1.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继续加大学前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增加普惠资源,改善办园条件。每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认定、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逐年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数量和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所占比例。
2.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明确市、乡两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幼儿园办园体制。建立与公益普惠要求相适应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
3.提升保育教育质量。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正确的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锻炼幼儿健康的体魄,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养成良好的品德与行为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机制,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导网络。加强幼儿园骨干体系建设,稳妥推进各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逐步形成梯次合理、定位明晰的示范幼儿园体系。深入开展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整体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
4.推进“互联网 ”学前教育。依托我市学前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配合郑州市构建“云上幼教”工程。加强对各幼儿园发展情况和幼儿园办园水平、幼儿体质等方面情况进行动态化监测分析。构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提高社会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布局,扩充普惠资源
1.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统筹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需要,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规模,以发展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落实郑州市“每个县(市、区)城区至少举办3所标准化公办园”的要求,将幼儿园的建设用地纳入政府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扩大幼儿园用地供给,合理确定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普惠性幼儿园用地。
2.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贯彻落实河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政策。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保障配套幼儿园建设进度。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年底前整改到位。
3.均衡发展乡镇农村幼儿园。落实3万人口以下乡镇至少办好1所、3—5万人口乡镇至少办好2所、5万人口以上乡镇至少办好3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要求,到2020年,彻底消除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继续有效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富余资源,改建成安全、达标的公办幼儿园,逐步实现人口集中的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联合办园。
4.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落实河南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工作,逐年确定一批普惠性民办园。对通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园比例,提升其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5.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鼓励举办特殊教育幼儿园,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立幼儿园。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轻度残疾幼儿入园学习,增加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
(二)健全体制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1.理顺管理体制。履行好政府学前教育规划、投入、监管及推进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作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做好保障区域内公办幼儿园建设用地,规范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管理,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
2.完善办园体制。逐步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生均财政拨款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3.健全投入机制。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143号)要求,按照“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要求,逐步完善与公益普惠方向和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奖补、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定发展。逐步建立公办幼儿园年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按照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拨付年生均3000元的财政经费;对特殊教育幼儿园和随班就读残疾幼儿拨付年生均10000元(含民办)的财政经费;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和提高保教质量;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扩充资源,每新增一个标准班按照不低于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健全资助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按照年生均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按照年生均600元的标准补助保教费,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
4.探索公办园招生制度改革。围绕入园机会均等,完善幼儿园招生管理办法、强化招生监管。
(三)加强队伍建设,稳定优化师资
1.优化队伍结构。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要求,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采取核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全市统一招考管理等多种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重视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幼儿园合格师资的配备。严格落实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将提高教师持证率列入年度教育业绩考核指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园长、教师全员持证上岗,提高园长、教师队伍的专业化水平。
2.加强师资培训。完善学前教育专业培养方案,注重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培养质量。完善幼儿园师资队伍培训体系,构建以名教师、骨干教师为引领、以需求为导向的培训网络,开展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托优质学前教育培训机构,采取远程、集中、跟岗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幼儿园要建立园本培训制度,加强教研交流,不断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3.保障合法权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14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办法。对长期在农村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在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
(四)加强监管,提升保教质量
1.创新管理模式。推动实施以市直幼儿园和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为核心的市域、镇域一体化管理。发挥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推进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到2020年,争取达到省级示范幼儿园4所。
2.加强动态监管。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安全管理。持续开展无证园清理整顿,及时消除非法办园。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杜绝乱收费。落实国家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着重加强幼儿园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评估,科学引导幼儿园发展。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
3.改善办园条件。深入开展薄弱幼儿园达标升级工作,到2020年,85%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重视对农村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配备的督促指导,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搭建学前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动信息技术在幼儿园管理、保教工作、师资培训等方面广泛应用。
4.实施科学保教。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指导幼儿园教师根据幼儿发展需要制定教育计划、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纠正“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保教质量。重视教研队伍建设,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要加强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引领。健全教研网络,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依托城区优质幼儿园和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立学习共同体,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保教实践经验交流。鼓励幼儿园立足园本,合理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编制工作,把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充分发挥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明确教体、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国土、规划、住建、公安、卫计、残联、民政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明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本辖区学前教育事业的规划、投入、监管和推进均衡发展的主要责任。
(二)强化绩效管理
市政府将对我市学前教育经费统筹安排,保障幼儿园运转。要创新管理理念,加强预算管理,将绩效预算贯穿经费使用管理全过程,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加强督导检查
建立专项督查机制,对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办幼儿园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表彰和奖励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