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2143/2018-0000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粮食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文    号:郑粮〔2018〕27号成文日期:2018-03-22发布日期:2018-03-2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粮食局关于印发2018年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郑州中原国家粮食储备库,河南郑州兴隆国家粮食储备库,中储粮郑州直属库,郑州海嘉食品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将《郑州市粮食局2018年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22日

                                              郑州市粮食局2018年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17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8〕33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2018年市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安委办〔2018〕26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在全市粮食系统粉尘涉爆企业中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的要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聚焦粉尘涉爆企业“十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强化源头治理和责任落实,加强风险管控和事故隐患消除,有效防范和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完善粉尘涉爆企业信息库建设,彻底摸清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底数,细化工作措施,提高整治能力,建立粉尘防爆专项整治长效机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推动粉尘涉爆企业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础保障能力,严防事故发生。

三、检查范围及整治重点

涉及《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及存在其它可燃性粉尘作业的企业。整治内容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为基础,重点整治以下十项重大事故隐患。

(一)建构筑物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二)除尘系统

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或者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

6.铝镁等金属粉尘及木质粉尘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设置锁气卸灰装置。

(三)防火防爆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8.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9.木制品加工企业,与砂光机连接的风管未规范设置火花探测报警装置。

(四)粉尘清理

10.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四、责任落实

(一)企业自查自纠。各涉爆粉尘企业制定隐患排渣治理方案,根据相关法规标准规范和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求;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落实。

(二)部门监督检查。市局对各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

五、方法步骤

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11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阶段(3月30日前)

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细化整治措施,明确任务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并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市局信访安全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9日至11月底)

1.核清底数。在2017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粉尘涉爆企业进行再次摸排,查缺补漏,完善企业信息,健全管理台账,做到企业信息全面、准确,底数清楚;依据《工贸行业重点可燃性粉尘目录(2015版)》,各单位准确填写粉尘涉爆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附件1),切实做到“一地一册、一企一表、一隐患一措施”,市局将对企业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指导。

2.自查自改。各单位对照粉尘防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细化制定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开展自查自改,认真辨识粉尘燃爆风险,深入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强化员工粉尘防爆安全培训,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3.严格检查。市局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逐一开展检查,对涉及除尘系统不规范、不完备、粉尘清扫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坚决落实停产整改措施。

(三)总结巩固阶段(9月至11月底)

市局将通过抽查、互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专项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过程中好的做法,形成粉尘防爆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针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认真治理事故隐患,巩固专项整治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粉尘防爆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部署到位、督促指导到位、隐患整改到位。

(二)加强宣传,强化教育。各单位要创新安全培训方式方法,继续加强对粉尘防爆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基层一线员工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粉尘防爆安全》(GB15577-2007)等相关标准规范,并通过张贴海报、悬挂条幅和标识牌等方式进行宣传以提高员工防爆和安全意识。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各单位要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落实整改;对上级督办、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逐一责令改正,及时复查核实整改情况,不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市局将适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并不定期对相关单位开展明察暗访。

请各单位于2018年11月19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附件1.2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市局信访安全处(联系电话:66262936,电子邮箱:zzslsjxf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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