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金桂园小区”备案名称前的公示

索 引 号:005303027/2018-0002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登封市民政局关 键 词: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3-28发布日期:2018-03-2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使用“金桂园小区”备案名称前的公示

根据地名管理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郑州兴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金桂园小区”位于登封市嵩阳街道,东临民宅,西临谷路街,南临谷路街东三巷,北临洧乐小区,占地面积16137.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4544平方米,其中绿地率31.39%,共有4栋,建筑高度36米,户数333户,社区综合用房面积为795.49平方米(治安联防站29.67平方米、社区服务站164.42平方米、物业用房304.68平方米、社区便民店225.8平方米、再生资源回收站70.92平方米)。使用“金桂园小区”作为该项目的备案名称。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自发布之日计起)。

社会公众可拨打我办电话:62811833      参与发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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