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廊道绿化遗留项目施工一标段、七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19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3-28发布日期:2018-03-28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3-29废止日期
高速廊道绿化遗留项目施工一标段、七标段(二次)招标公告高速廊道绿化遗留项目施工一标段、七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高速廊道绿化遗留项目施工一标段、七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郑东公开备【2018】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廊道绿化遗留项目施工一标段、七标段(二次)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高速廊道绿化遗留项目施工一标段、七标段(二次)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项目概况:高速廊道绿化遗留项目施工位于京港澳高速东区段两侧,北起刘江互通,南至陇海铁路。包含陇海南廊道公园;愚公山绿化工程;金山已培土部分绿化工程;银山南侧廊道公园绿化工程;刘江廊道公园;后牛岗绿化工程;惠民一路两侧绿化工程;高速廊道配套工程(道路、小桥、公厕、排水系统)。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工期及养护期:工期:365日历天;养护期: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2.8 标段划分情况:

1标段: 陇海南廊道公园(京港澳高速东),该标段位于圃田乡陇海铁路以南与潮河以北三角区域,京港澳高速东侧,面积143957平米。

7标段: 后牛岗绿化工程,该标段位于连霍以北,龙子湖后牛岗村,面积44964平米。

2.9 其他要求:投标人可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应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在投标单位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外的需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书(2015年10月11日后到期的的可不提供)】;

七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应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一标段和七标段项目经理没有在建项目和正在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纳时间为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原件)。

3.3 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取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纳时间为2015年1月至2018年1月,应为网上下载打印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原件)。

3.4 企业业绩要求:

一标段: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须具有已完成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七标段: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须具有已完成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

3.5项目经理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已完成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注: 以上条款(3.4、3.5)业绩证明材料均须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标明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须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且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均需显示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企业业绩和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

3.6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须连续三年盈利)。

3.7信誉要求:

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发生投标资格被取消;未存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3.8其他要求

3.8.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若前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8.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8日至2018年4月3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67188800)。

4.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要求的报名资料于2018年4月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投标人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4.2.1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4.2.2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没有在建项目和正在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活动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拟派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6)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信誉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10)“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1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

①现场报名时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其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②以上相关证件现场报名时须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标段(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携带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

5.2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3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才高街东龙大厦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7179538

招标代理机构: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东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371-55001515/55001516

电子邮箱: glgljt168@163.com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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