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418/2018-0009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统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30 | 发布日期:2018-03-3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中牟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统计工作,继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中牟县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中牟县商都大道房产交易大厦2502房间,邮编:451450,电话:0371-62160758)。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沿用之前成立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今年也明确2位同志为局信息发布专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负责提供专业信息,经工作小组领导审阅,再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栏目情况沿用上年设置“机构职能、领导介绍、下设机构、综合政务、应急管理、机关事务、工作信息、领导活动、公报公示、承诺事项、统计信息、财政资金、档案、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等多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为全面,以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为加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及准确性,全局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3次,信息员参加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召开中层干部会议部署信息公开工作2次,明确要求各类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报送,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信息公开及时、便捷。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2017年主动信息数240条,统计信息分析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工作动态、机构职能、统计信息分析、规范文件制度以及财政预决算。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以政府网站公开为主,“中牟统计”微信公众号和“清风中牟统计”微博等为辅。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中牟县统计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3次,其中现场申请48件、电话申请12次、邮件申请13次,全部有问必答,没有发生一件超期办理的情况,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时,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新的要求和更好群众服务方面仍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形式单一。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在公开形式上,虽然拓展到了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但是与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还有差距,通过其它途径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二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七、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拓宽公开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1、深化公开内容。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的内容,扩大公开的范围,对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经济指标及时公开。
2、丰富公开形式。在公开主要经济指标的基础上,对于群众关心的民生指标等问题,通过在办公场所设立固定的公开栏,利用报刊等多种媒体形式进行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
(三)注重实效,规范公开形式
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制定、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措施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防止工作流于形式和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