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9830/2018-0003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龙王办〔2018〕13号 | 成文日期:2018-03-30 | 发布日期:2018-03-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各相关部门:
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卫生城市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抓好贯彻执行。
2018年3月28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卫生城市管理工作方案
为促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卫生城市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建设健康城市工作稳步推进,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卫生城市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2018〕13号)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共建国家卫生城市 共享健康和谐生活”为主题,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巩固我区创建成果,打造国家卫生城市升级版,推动全区健康城市建设工作。
二、工作范围
纳入龙王办事处管理范围的区域。
三、组织领导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结合我办事处实际,成立龙王办事处卫生城市管理工作指挥部,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卢彦学同志任指挥长,办事处主任王丕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统一领导办事处辖区卫生城市管理工作,制定长效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副指挥长陈建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政办主任孙世魁、综合执法办主任王勇两位同志兼任副主任,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卫生城市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奖惩等工作。
各项内容以各个工作类型分组为牵头,指挥部办公室总协调、总调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行政村包村领导为该村辖区第一责任人。
四、责任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工作
1.办事处爱卫工作分工明确、职责落实,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3.爱国卫生工作有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总结;
4.积极开展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
5.爱国卫生投诉平台畅通,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6.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各行政村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1.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1)健康教育网络健全,设有健康教育专栏;
(2)车站、港口、机场、广场和公园等窗口单位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广告等应当有健康教育内容,学校、医院、社区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3)开展禁烟、控烟活动,无烟草广告;
(4)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等有明显禁止吸烟标识;
(5)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6)积极开展健康医院、健康学校、健康企事业单位、健康社区、健康家庭等健康促进场所创建工作。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社会事务办、各行政村
2.健身活动
(1)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2)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
(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
(4)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5)做好健康(身)步道、体育健康(身)主题公园建设。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各行政村
(三)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1.城市道路、出入市口、城乡结合部
(1)市区街道合理配备垃圾站、房、箱及果壳箱、桶;垃圾运输车辆、洒水车及时工作;
(2)无违规占道经营;无店外经营;无露天烧烤;无乱贴乱画、乱扯乱挂、乱搭乱建;户外广告、牌匾规范无破损;
(3)道路排水、排污管道无堵塞现象;道路绿化无死树、枯树(枝)、无缺株、死株;
(4)路面硬化无破损;人行道板、道路侧石无损坏;路灯亮化率曒95%;
(5)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密闭,日产日清;
(6)出入市口及城乡结合部路面硬化平整;车辆停放规范有序;垃圾日产日清;绿化带无死株缺株,无白色垃圾;路标指示牌干净整齐;便沟畅通无杂物;无乱倒垃圾、乱搭建;无污水乱流;无旱厕、无敞口式垃圾池。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各行政村
2.交通秩序
(1)商业街区、重点路段沿街店面无违规占用公用停车位,老年代步车、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有序停放;
(2)无汽车随意掉头、无电动车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
(3)无洗车、汽修车占道,无乱停乱放;
(4)无行人闯红灯、行走快车道。
责任单位:派出所、执法中队、建设环保办、综治办、各行政村
3.铁路沿线
(1)铁路沿线两侧及绿化带内无生活垃圾积存,无污水乱流,无黄土裸露;
(2)无违章搭建,无废品收购站;
(3)绿地绿化整齐,绿化带无死株缺株现象;
(4)铁路沿线两侧及周边围栏设置规范,无破损残缺。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建设环保办、各行政村
4.河渠、湖泊
(1)岸坡及绿化带整洁,无积存垃圾,绿地绿化,无黄土裸露,无违章搭建;
(2)河渠、湖泊水面清洁,无污水乱排,无漂浮垃圾、杂物;
(3)水体无蚊幼孳生。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建设环保办、各行政村
5.工地(包括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待建工地)
(1)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有专(兼)职保洁人员,工地及生活区清扫保洁及时,无生活垃圾积存,工地食堂设置纱门、纱窗等防蝇、防尘和防鼠设施,泔水缸必须加盖,日产日清;
(2)公共厕所干净卫生无异味,洗手冲洗设施完善;
(3)施工场地设置隔离护栏,工地围挡设置规范,公益广告不低于三分之一;
(4)物料堆放整齐,工地出入口路面硬化,有淋水防尘设施,运输车辆密闭不遗洒,待建工地有围挡,无扬尘,无乱倒垃圾;
(5)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尺寸达标,完好无破损,内容合理并定期更换。
责任单位:经发办、建设环保办、各行政村
6.临时安置区
(1)路面硬化无破损,有专(兼)职保洁人员,果皮箱、垃圾箱(房、池)数量足够、密闭,垃圾道封闭,垃圾日产日清,无污水乱流;
(2)车辆停放整齐,院内市场、饮食摊点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3)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贴乱画(小广告);
(4)绿化带无缺株短苗,无积存垃圾;
(5)设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合理并定期更换,防鼠、防蝇、防蚊设施齐全,无破损;
(6)有活动室、图书室等活动场所;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各行政村
(四)重点场所卫生工作
1.小餐饮店、小食品店
(1)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营业证照,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从事散装食品接触人员持健康证明,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内外环境整洁,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容器密闭无破损,室内物品摆放整洁有序,隔墙离地,操作间、凉菜间密闭;
(3)购进食品有进货记录,并索取相关票据,要保存至食品销售完后1个月以上;
(4)有餐具洗消间(区),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能满足使用,消毒过程操作规范、记录完整,采用化学消毒要有3个水池并有标记;
(5)无变质、伪劣、过期食品,生熟分开;
(6)店内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无烟灰缸、烟头;
(7)店内防鼠、防蝇、防蚊措施齐全,无破损;
(8)盛放食品用具、容器有标识。
2.小浴池、小美容美发店、小旅馆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等经营证照,有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定期开展健康教育;
(2)消毒工作规范,公用个人用品一客一洗一消毒;
排风设施完善,空气清新,小浴池可见醒目禁止性病、皮肤病患者入浴的标识,理发店有皮肤病专用工具;
(3)室内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无烟灰缸、烟头;
(4)室内防鼠、防蝇、防蚊设施齐全,无破损。
3.小歌舞厅
(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等经营证照,有卫生管理制度并张贴上墙,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定期开展健康教育;
(2)消毒工作规范,有专用的茶具清洗消毒工具和容器;
(3)排风设施完善,空气清新;
(4)室内醒目处张贴禁止吸烟标识,无烟灰缸、烟头;
(5)室内防鼠、防蝇、防蚊设施齐全,无破损。
责任单位:食药所、执法中队、各行政村
5.学校(幼儿园)环境卫生
(1)学校(幼儿园)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或相关规定;
(2)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
(3)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
(4)积极开展健康学校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责任单位:社会事务办、铁李小学、赵郭李小学(幼儿园)
6.职业病防治
(1)严格遵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落实职业病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2)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3)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的有利时机,扎实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对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评价。
责任单位:经发办、党建人社办
(五)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
1.食品卫生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本辖区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
(3)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曒90%;
(4)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5)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6)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责任单位:食药所
2.健康饮用水卫生
(1)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
(2)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
(3)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4)有卫生监督文书及卫生监测报告;
(5)从业人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6)水箱定期清洗、消毒(每年不少于2次),记录完整。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社会事务办
(六)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1.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2.重点场所、公共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消杀工作;
3.有效治理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
4.开展鼠、蚊、蝇、蟑螂密度监测调查,建成区鼠、蚊、蝇、蟑螂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各行政村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体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齐心协力、共同参与,把卫生城市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城市卫生水平,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协调配合、整体推进”的思路开展工作,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各自的职责任务。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齐抓共建、上下联动、人人参与、全面动手的浓厚氛围,使各部门各单位和辖区人民都积极投身到卫生城市管理工作中。在传统媒体开辟专栏,做到爱国卫生工作在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即:在社区、单位、游园、绿地等设立健康教育专栏,车体公益广告,街道、灯箱、围挡、墙体、显示屏公益广告,印发通俗易懂的爱国卫生顺口溜。
(三)协调联动,务求实效。办事处各相关部门、各行政村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事一策,全面治理,务求实效,逐步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要加强配合协调,统筹安排工作,杜绝推诿扯皮现象。
(四)定期评比,责任追究。在辖区每月开展卫生城市管理工作“红 (黑)旗”评比活动中,如被评为 “黑旗”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办事处主要领导将约谈相关责任人;被累计两次评为 “黑旗”,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诫勉谈话;一年内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评为“黑旗”,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主要负责人调整工作岗位。对日常督导检查中存在积存垃圾、保洁不到位、环卫设施不合格等问题的责任单位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