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2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30 | 发布日期:2018-03-3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03-31 | 废止日期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三期工程设计已经郑东新区财政局批准实施,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三期工程设计
招标编号:郑东公开备(2018)10号
2.2项目地点:河南省郑东新区
2.3本次招标范围:围绕东风路以北龙湖区域、龙子湖湖心岛周边及其它重点区域、路口的增补点面,萤石云建设,郑州市政法委二级视频监控中心运维体系运行维护,视频监控联网等。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算编制,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等。本次招标,投标人仅需提供设计方案,中标后按专家评审意见进行深化设计。
2.4设计周期:自签订设计合同之日起,周期为4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概算编制1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及设计服务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满足郑东新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本次工程总体设计任务,配合全程跟踪服务,参与项目实施、竣工交底及最终验收。
2.6项目采购总预算:约90万元。100%财政资金 招标控制价: 90 万元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3.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通信工程设计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报名及投标时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2016年度或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财务报表复印件,单位近半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企业业绩要求:近年承担过类似(县级以上)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设计业绩合同;
(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设计甲级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以上;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3.3.2提交符合要求的《诚信投标承诺书》原件,承诺内容包括:
A、在合同签订后 15日历天内按有关规定和招标人意见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批通过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概算编制;相关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后止。
B、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次设计范围,设计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C、设计深度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必须达到下述要求:(1)能据此编制施工图预算;(2)能据此安排材料、设备订货及非标准材料的加工;(3)能据此进行施工和安装;(4)能据此进行工程验收。
3.3.3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近3年内无违法活动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15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书面声明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3.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要求查询对象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3.6参与投标的单位,报名及投标时需提供单位注册地或项目发生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网上生成的彩色扫描件(在有效期内);
3.3.7代表本单位参加报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单位近半年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上述资料的装订成册的盖公章的复印件及业绩合同原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资格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报名
4.1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于2018年3月30日至 4月0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907室进行报名登记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中华大厦19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20日上午9:00整 ,地点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6楼会议室(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中华大厦16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福利企业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的视同小微企业(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等)
2、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刘先生 朱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179131
地址:郑东新区才高街东龙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西七街中华大厦19楼
联系人:魏广, 刘刚
电 话:0371-63911061
邮箱号:weiguangpic@126.com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