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索引号:553165075/2018-0007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键词:通知公告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3-30
  • 发布日期:2018-03-3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市政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也是十九大报告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2017年以来,市人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治人社”建设为统领,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科学民主合法决策,扎实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行政落实机制顺畅高效、能力明显提高。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市人社局秉承“法无授权即禁止”“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一是扎实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共梳理公布了行政许可事项3项、行政处罚事项75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各1项,以及其他行政权力共94项。2017年,又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梳理并提交市政府调整、新增权力事项9项,实现了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二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锐意推进改革,原有的20项行政审批事项仅保留3项。对原有的办事流程进行优化、压缩,条件符合的申请当场办结。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取消了2项审批业务中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验资报告,最大限度的方便了办事群众。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流程图》,在出台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着重抓好七个环节,即调研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公开发布和法制备案。二是法制审核在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阶段就提前介入,在业务处室起草和修改阶段,法规处人员就全程参与,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同时发文笺的法制审核栏必须由法规处处长签字才能提交集体讨论和领导审批。三是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网站公布,依托郑州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网络平台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备案率和及时率均达到100%。四是认真完成“放管服”改革涉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全部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录入郑州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三、推进科学民主合法决策

    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出台了《关于贯彻〈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办法〉暨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等内容。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前,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的意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全部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二是加强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法规处处长列席局长办公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2017年共对150多起行政处理(处罚)案件、5件规范性文件、30件信息公开答复、10份各类合同出具书面法制审核意见共计422条,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四、服务型行政执法成效明显

    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每年印发实施方案,部署工作任务,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向基层延伸。一是推行行政指导和行政调解制度。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台了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把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指导、出具行政指导意见书作为作出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的必经程序,并记录执法案卷中。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将行政指导制度纳入《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工作规程》。在推行行政调解过程中,梳理了行政调解的法律依据。市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均设立了调解室,市仲裁院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中创新形成了“三调”工作机制,即仲裁员、庭长、院领导三级逐级参与调解的模式。2017年,全市调解仲裁机构调解结案达到50.8%以上,有效化解了劳动人事争议。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在处理拖欠工资、经济补偿等投诉案件时,坚持依法调解,通过行政指导向双方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分析利害关系,力促双方调解。二是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引导。每年在实施方案中确定当年培育的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以加强示范引导、以点带面的方式,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2017年,确定和着力培育二七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并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的交流,有力的推进了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和方式向基层延伸。三是探索推进“互联网 行政执法”。在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查业务上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从立案到作出决定全程网上办理系统,不仅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也使执法程序在阳光下运行。在社会保险稽查案件中,形成了一套完备的行政处罚网上办理计算机系统,实现了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法制审核、加盖公章、文书生成全部在网上运行。系统还兼顾执法数据统计分析功能,企业社保缴纳实时情况查询、问题统计分析生成、执法人员工作绩效完成情况等都能即可实现。执法文书还启用了二维码防伪标示,防止了文书造假风险。网上全程办理避免了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人为因素,使整个执法过程更加规范和有据所查,减少了执法人员的工作量,更加方面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效率显著提升,累计追缴社会保险费用17.13亿元。2017年,发布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互联网 人社”2020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对各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及其服务机构、服务人群、服务功能的全面覆盖。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一是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对所有的行政执法事项的权责名称、法律依据、岗责体系、执法流程图进行了公示。另外,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责任人员调动的情况对权责事项及时修改,做到了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权责进一步明晰。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坚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认真落实资格管理制度,坚决避免出现工勤人员、劳动合同工、临时工从事执法活动,对前期已经持有的行政执法资格证件及时收回和注销。举办以“预防职务犯罪”“服务型行政执法”“执法责任制”等为主题的四期规范执法培训班,市人社系统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参加培训。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17年,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处罚进行了全面梳理,重新制定公布了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在执法过程中都严格按照省人社厅公布的标准制作案卷。同时,积极推荐行政执法案卷参与郑州市政府法制办和省人社厅的优秀执法案卷评选。严格落实执法规程,为规范行政执法,出台和坚持执法制度80余项工作制度。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印制了《劳动保障监察常用案例及文书规范样本》,市社会保险稽查大队发布了《郑州市社会保险稽查工作规程》,详细规定了执法过程的每一步要求,促进执法进一步规范。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行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为重点的四项制度,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过程全纪录制度,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重要执法过程全程录像;案卷制作包含执法过程的每一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制度,对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指导、行政处理以及预先告知等决定书都逐一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不得作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每季度后的当月5号前对作出的所有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目录按要求报送市政府法制办报送备案。畅通行政执法投诉渠道,在权责清单中公布了行政执法投诉的办理流程、责任人、时限等,同时在局网站设立执法投诉栏,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为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完善了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查处纠正机制,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和《郑州市行政诉讼败诉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在日常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诉讼过程中发现违法、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请示,经领导审定,充分听取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意见后,查明事实,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等,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并按规定备案。

    六、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和权力制约。为加强内部流程控制和权力制约,先后编纂《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制度汇编》四册,收录政务工作、机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制度59件,明确机关各处室职责和82项业务工作流程,重要业务监管制度140项。2017年开展了“三提三强一查”活动,对全部业务流程进行了再造,进行标准化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的运行。二是常态化监督机制建设。完善执法投诉举报依法处理制度,在网站设立群众投诉举报栏,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了行政执法投诉处理办事指南,对实施依据、实施主体、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办理程序、承诺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办公时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咨询方式、监督投诉方式等进行了明确,公布了行政执法投诉流程图,方便当事人投诉举报违法行政行为。三是认真配合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认真配合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的监察、审计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提交材料,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接受处理建议。

    七、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出台了《政务(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从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并出台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公布权力清单为基础,向社会全面公开人社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运行流程和监督方式。三是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案件。对公民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案件,建立台账,指定专人办理,经保密审核、法制审核后按时回复。

    八、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妥善处理行政赔偿案件。2017年,共受理行政赔偿案件1起。在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时受理申请、调查询问、外地取证,在对事实进行核实,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出了不予行政赔偿的决定,均得到行政判决的维持。二是积极应对行政复议、诉讼。2017年,共接到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68余件。在应诉过程中,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登记、审批制度,严格按时限提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答辩材料,提交证据、依据和其他相关材料。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加强与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联系,认真履行行政判决,行政争议依法在法治化轨道内得到解决。三是不断完善律师顾问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政策法规、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各类合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案件、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突出作用。2017年,法律顾问承担50%以上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多次参与制定重大规范性文件、审核各类合同。

    九、依法行政落实机制顺畅高效

    一是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结合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明确了未来三年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健全了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每年制定学法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学法计划坚持每季度学法,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三是强化法制机构工作力量。成立了完整的法制机构,负责依法行政、普法宣传、依法治理等工作。法规处现有工作人员6名,全部有法律本科教育经历,其中3名有法学硕士研究生学位,2名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2人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经历。配备了完整的办公设施和设备,为发挥法制机构作用、推进依法行政、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十、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推进工作机制。每年根据领导分工和职务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制定全年的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法治人社”实施方案,并纳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体系;党委和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事项,并将法制工作成效纳入年度考核。二是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依托12333咨询平台,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送法律、送政策到群众身边,先后走进高校、工地、毕业生见习基地、人才市场、职介中心、企业、社区进行法治宣传10余次,服务群众数万人次。积极报送法制工作信息,2017年累计报送并被《郑州法制》、郑州市法制信息网等刊登20余篇。在局内部报纸《人社时讯》上开设“法治人社1 1”专栏,以一问一答、一案一评、一事一议的形式,以灵活、简短、浅显、易懂的内容,宣传法治知识。三是加强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培育。强化工作人员法律培训,每年邀请政府法律专家举办法治讲座2到4期,组织干部职工到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培训;组织执法人员旁听行政审判,每年达120余人次;依托公务员网络课堂,设置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法治思维培养方面的课程,供全市公务员开展网上学法。

    2017年,市人社局先后获得“郑州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郑州市2016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获得“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2014-2016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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