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522/2018-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郑财预〔2018〕77号 | 成文日期:2018-03-19 | 发布日期:2018-03-3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财预〔2018〕77号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组织部、扶贫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帮扶带动作用,支持市派第一书记开展实施驻村帮扶项目,现将市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下达你县(市、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县(市、区)按照《关于下达2016年省派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豫财农〔2016〕48号)已经明确的目标任务、资金使用范围及项目实施内容等有关要求,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抓紧实施扶贫项目,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二、有关县(市、区)要严格落实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到村到户资金要将项目实施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乡村两级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驻村第一书记专项扶贫资金要严格执行《河南省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制管理办法》(豫财农〔2014〕29号),各级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该项资金为市级财政资金,支出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5“扶贫”对应的项。
郑州市财政局 中共郑州市委组织部 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