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019/2018-0003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登人社〔2018〕38号 | 成文日期:2018-04-02 | 发布日期:2018-04-0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市人才交流中心等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聘用尹艳丽等24位同志为管理九级工作人员,请及时完善岗位变更及相关手续。
人员名单(24人)
市人才交流中心(9人):尹艳丽 付正蓬 李婷婷 韩瑞新
祖晓华 吴彦瑶 李 韦 叶新华
周永梁
市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7人): 刘培娜 范栩珲 李兆琦
贾晓琼 杨浩源 王雪锋
王闪闪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人):于苗露 熊伟勤
市粮食执法大队(3人):武红艳 李晓丽 郑康乐
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3人):李袁博 梁晓冬 刘改英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