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8-00095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疗卫生/业务信息/疾病预防控制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传染病,防治,成立,领导小组 | |
文 号:登政办文〔2018〕6号 | 成文日期:2018-03-20 | 发布日期:2018-04-0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登封市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治龙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席遂兴 市政府办副主任、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冯巧云 市卫计委主任
成员单位:市卫计委、公安局、教体局、财政局、文广新局、食药监局、交通运输局、民族宗教事务局、爱卫办,各乡镇(区、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冯巧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市卫计委:负责全市传染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市传染病防治工作。
市文广新局:负责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和媒体对传染病防治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协调新闻媒体无偿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教育的公益宣传,增强公众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护能力,消除恐慌心理。
市爱卫办: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施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环境卫生综合质量。
市教体局: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武校、习武场所,下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的行政管理和日常监督;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学校、托幼机构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内容;督促学校、托幼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指导、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具有特殊风俗习惯的少数民族传染病防治工作。
市公安局:密切关注传染病疫情动态和与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维持治安秩序,落实疫区交通管制,保证应急车辆通行;协助实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等应急处理措施;依法调查处置,打击编造散布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等违法行为。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传染病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经费,做好财政经费和捐赠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卫生、公安等部门,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防止传染病疫情通过公共交通运输环节传播;配合开通应急处置专用临时通道,保证应急处置人员、物资、设备等运输车辆的优先免费通行;指导系统内公共交通工具预防消毒、卫生宣教工作。
市食药监局:负责药品、疫苗、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等药品及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物资的储备和供应工作。
各乡镇(区、办):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预防控制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做好辖区内可疑病人和确诊病人恢复观察期的控制隔离工作,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辖区内家庭隔离病人的流调、消杀、密切接触者预防性服药;负责对辖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作有效落实。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