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中央投资项目更严了 项目建设情况与申报次年投资规模挂钩

  • 索引号:005252100/2018-002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关键词:综合,河南要闻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4-04
  • 发布日期:2018-04-0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申报中央投资项目更严了 项目建设情况与申报次年投资规模挂钩

    4月3日,省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实行中央投资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资金到位支付情况与申报次年中央投资规模挂钩制度。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多数投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改善领域,是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目前,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服务兜底工程、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全民健康保障工程等2018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已陆续下达我省。

      《通知》要求,要根据本地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选报建设条件成熟度较高的项目,对于未办结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节能审查等前期审批手续,以及未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的项目,坚决不予申报中央资金,确保投资计划一经下达即可开工建设,做到“让项目等资金”,不能“让资金等项目”。(记者 栾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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