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049254/2018-0005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扶贫办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郑扶贫办〔2018〕18号 | 成文日期:2018-04-03 | 发布日期:2018-04-04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加强已建成专项扶贫项目管理促进效益发挥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办:
为切实发挥专项财政扶贫资金效益,确保已建成专项扶贫项目高效运转,切实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防止出现重建轻管现象,提升对已建成项目的监测和管理水平。现就加强已建成专项扶贫项目管理促进效益发挥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对已建成项目的全面排查
各县(市、区)要对2015年以来已建成专项扶贫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逐个项目进行监测,确定效益发挥情况,并建立台账。
二、强化效益发挥不充分项目整改工作
对检查监测中发现效益发挥不好或效益发挥达不到项目设计标准的,应立即进行研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设定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对于一些确因政策变化等体制机制造成的问题,各县(市、区)应当根据具体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强化管理。
三、加强已建成项目管理的制度建设
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相应的已建成专项扶贫项目监测管理办法、运营管理办法等,规范已建成项目的监测和管理,保障项目正常发挥效益。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