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080960X/2018-0001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4-09 | 发布日期:2018-04-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已于3月1日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推进《条例》的实施,提高“三小”监管水平,4月8日,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举办了“三小”条例培训班,全区各食品药品监管所、局机关各处室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区食药监局法律顾问陈浩宁对《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食品监管处张华峰、张兵分别结合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对《条例》的关键条款、重点问题以及如何做好登记备案进行了讲解。
石海林副局长在培训班上强调,“三小”大多是夫妻店,法律意识淡薄、食品安全知识匮乏,要用他们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宣传培训教育;一方面我们监管人员要学习好《条例》,通过学习,理解《条例》要意,转变传统观念,创新监管思路;另一方面,要按照要求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切实加强事后巡查、监管,做到执行法规不走样,严格标准不放松。
通过培训,使大家熟练掌握了登记备案网上审批平台操作程序,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为下一步更好地落实“三小”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