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18年第9期)

  • 索引号:005253787/2018-00244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业务信息/食品药品案件信息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监管,食品,药品,食品药品,案件查处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4-09
  • 发布日期:2018-04-0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018年第9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救济渠道

    1

    (郑)食药监械罚〔2018〕7号

    郑州山山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案

    郑州山山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914101025735747000

    张新中

    郑州山山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3月30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郑)食药监械罚〔2018〕8号

    郑州市勤劲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案

    郑州市勤劲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91410102716799559H

    邵志杰

    郑州市勤劲电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经注册或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3月30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郑)食药监食罚〔2018〕16号

    郑州搜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淘宝网馋嘴儿零食公社)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草莓味铜锣烧”案

    郑州搜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淘宝网馋嘴儿零食公社)

    91410100MA3V745U9F

    李荣军

    郑州搜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淘宝网馋嘴儿零食公社)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3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郑)食药监食罚〔2018〕17号

    沃尔玛(河南)百货有限公司郑州中原西路分店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韭菜”案

    沃尔玛(河南)百货有限公司郑州中原西路分店

    91410100584378903X

    Shane Jone Bourk

    沃尔玛(河南)百货有限公司郑州中原西路分店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自动履行,15日内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3日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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