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5096/2018-0001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4-10 | 发布日期:2018-04-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04-10 | 废止日期:2018-12-31 |
紫办〔2018〕17号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
“贯彻十九大精神调解纠纷促和谐”
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更好地服务我办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决定在全办开展“贯彻十九大精神 调解纠纷促和谐”专项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动适应社会矛盾新变化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广泛动员全办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及时就地化解”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和化解工作,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平安紫南、法治紫南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贯彻十九大精神 调解纠纷促和谐”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努力实现“三下降”、“三不出”和“三达到”的工作目标。具体说“三下降”即:民间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数量明显下降;“三不出”即:一般纠纷不出村,大的矛盾纠纷不出乡(街道),重大疑难矛盾不出区;“三达到”即: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7%以上,协议履行率达到95%以上。
三、活动时间
2018年4月至11月
四、活动内容
(一)做好矛盾纠纷预防、预警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动态研判机制,全面收集、汇总、梳理各类矛盾纠纷动态信息,准确掌握客观情况,分析研判趋势动向,提出预见性、指导性、实效性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措施和意见。建立健全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可能导致突发性事件或可能激化为民转刑案件等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的预测预警机制,努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强化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用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利益诉求,依法解决遇到的矛盾纠纷。
(二)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坚持集中排查和常态排查相结合,切实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和梳理,掌握新常态下社会矛盾纠纷规律和特点,有效管控重点领域不稳定因素。组织司法所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深入社区、企业、学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同时将婚姻、家庭、邻里问题等具有普遍性的矛盾纠纷列入排查重点,发现苗头及时介入,积极化解。加强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土地征用、土地承包、环境污染、城市拆迁、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和物业管理等领域纠纷隐患的排查工作。按照省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协调小组和省厅有关要求,集中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排查调处,对可能影响选举的各种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稳控。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黑除恶工作,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城乡、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排查,发现并及时报告黑恶势力犯罪线索。
(三)精准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按照矛盾及时处置的工作要求,对排查出来尚未化解的矛盾纠纷加大调解力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制定有效措施,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是上门化解。组织司法所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走千家、进万户,主动开展访谈,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对初始矛盾及时进行化解。二是包案化解。对疑难、重大矛盾纠纷,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明确化解措施和时限,开展专门的化解工作。三是跟踪化解。对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回访,彻底解决问题。四是稳控化解。对矛盾突出、心态失衡的重点人员加强动态管控,通过思想疏导,引导当事人正确看待问题,防止其采取极端行为。对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引导通过救助、提供法律援助等措施进行帮扶。五是多方化解。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社会志愿者等力量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机制,积极吸纳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消除盲区和死角。
对于不适合采取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矛盾纠纷,应及时引导分流;对容易激化、通过人民调解难以有效控制和化解的疑难重大矛盾纠纷,应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纠纷激化。
五、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夯实人民调解阵地。抓住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有利契机,结合村(社区)“两委”换届,推动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配齐配强人民调解员。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打造专业化、职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吸纳热心公益事业不同行业的社会志愿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不断优化队伍知识结构。加强队伍培训教育,提升人民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纠纷的能力与水平。
(三)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机制,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
(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村居法律顾问)建设。依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或社区中心,在每个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选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一定法律素养的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018年6月前在全办范围基本实现“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社区法律顾问通过走村入户、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等方式,为基层广大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等法律服务。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指挥,协调调度,保障稳步有序推进。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指导,相关职能科室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借助网络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提升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引导更多群众采用人民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及时总结,规范报送。加强活动信息报送,认真统计排查化解纠纷情况,反映工作成果。加强对此次活动情况的总体掌握,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及信息图片,报送材料时,要有照片、有数据、有分析。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