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农办到新郑市调研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 索引号:005253963/2018-0008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键词:政务,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4-10
  • 发布日期:2018-04-1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委农办到新郑市调研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4月4日,河南省委农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荣娇凤、段朝军带领有关同志到新郑市调研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新郑市政府、新区管委会以及新郑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座谈会。

        座谈会上,各个部门单位围绕业务工作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主要职能、作用以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和发言,并提出了一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合理性意见和建议。新郑市政府副市长李猛汇报了新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新郑市将以乡村振兴战略为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载体,以这次省委农办领导调研指导为契机,强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子。一是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聚力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二是创新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改革工作合力,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抓实抓细抓出成效;三是多研究多学习,及时研究解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学习借鉴外地先进工作经验和做法,多向上级汇报、求教,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四是落实好“书记工程”责任制,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上求创新、创亮点、谋实事、促发展,将严格落实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书记工程”制度,争取高标准高质量圆满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最后,荣娇凤对新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取得的初步成效、先进做法等给予肯定,希望新郑市一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坚持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大胆创新,强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树立工作亮点,示范引领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二要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强化政策落实,可实行引入第三方单位服务改革的新机制,推进改革扎实有效开展;三要把握改革时间节点,明确改革线路图,实施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量化、法人治理机构建设等各个环节工作,建立农村治理发展新体系、新机制,确保改革不走样、真到位、见实效,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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