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春季药品专项检查

索 引 号:735529845/2018-0009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综合,工作,药品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4-11发布日期:2018-04-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春季药品专项检查

春季是各类疾病的高发期,也是百姓用药的高峰期。为保障全县人民饮食用药安全,近期,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药店、诊所开展春季药品专项检查。

检查内容重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培训档案以及健康档案;第二,医疗机构是否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抗菌药物购销渠道是否规范合法,是否严格凭医师处方销售抗菌药物,是否留存处方等。第三,药品购进企业资质审查,药品购进过程中购进、验收记录,是否做到票、账、货相符;第四,医疗机构抗菌药物购销渠道是否规范合法,是否严格凭医师处方销售抗菌药物,是否留存处方等。第四,医疗机构储存药品相关设施设备和养护情况;第五,药品的调配与使用过程中,相关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及处方审核留存情况,有无使用假劣药品、有无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等情况。

重点检查了化学药品、中成药、抗生素、感冒药品、清热解毒药品、儿童药品、中老年慢性药品、降糖降压及安神补脑药品等常用药品。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12台次,执法人员52人次,检查医疗机构15家、药店18家、诊所20家,共检查化学药品7个品种10批次、中成药8个品种15批次、抗生素4个品种6批次、感冒药品10个品种12批次、清热解毒药品9个品种13批次、儿童药品4个品种10批次、中老年慢性药品9个品种11批次、降糖降压4个品种8批次、安神补脑药品4个品种10批次。医疗机构、药店、诊所销售的抗菌药物和其它药品,购销渠道规范合法,严格凭医师处方销售抗菌药物,留存处方凭证,未销售假劣、过期、失效药品。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的经营行为,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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