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

索 引 号:005303019/2018-0003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4-13发布日期:2018-04-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8年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以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治欠保支工作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豫农工发〔2017〕2号)、《转发人社部〔2015〕67号文件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的通知》(豫人社〔2016〕2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办文〔2016〕94号)和 《登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重点环节执法监管的通知》(登政办〔2016〕12号) 文件为主线,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力推进治欠保支行动计划,全面实行劳动保障监察规范化管理工作,加快推进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认真组织实施治欠保支行动计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到位。统筹协调做好规范劳动用工联席办公会议和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组织和日常工作,组织考核乡(镇)办事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以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为重点,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欠薪应急周转金、农民工维权须知公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银行代发工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等各项长效监管机制。2018年底,实现欠薪案件举报投诉登记率100%、投诉案件结案率96%以上、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实名制管理达到70%、在建工程项目执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达到90%、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被欠薪农民工比较2017年下降。

二、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

按照省市要求积极开展劳动监察规范化建设,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窗口,升级“两网化”管理指挥中心,规范卷宗存放;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提高办案效果,坚持例会学习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程,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推进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劳动保障违法失信信息记录、建档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按照《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豫人社监察〔2016〕7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74号)要求,对全市用人单位开展信用评价,适时发布“红黑榜”,公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积极推进劳动保障信用信息目录和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向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信息。按有关规定协调推进本部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认真贯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0个部门和单位《关于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积极推行在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评优评先、扶持资金发放等诸多环节落实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

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检查力度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2号)精神,制定抽查方案,大力开展“双随机”抽查,以易发、频发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行业及用单位为重点,建立抽查台帐,加大检查力度,抽查用人单位不少于已检查用人单位数量的30%。进一步扩大检查覆盖范围,创新检查方式,认真做好书面材料审查工作。二是组织专项执法检查。一季度联合工商部门,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二、三季度组织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一至四季度联合住房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组织开展四次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适时组织开展高温、禁止使用童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等专项检查。三是完善劳动保监察举报投诉登记接待制度。做到凡案必登,试推行网络受理举报投诉。

五、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应急预案

高度重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我市应急工作预案,明确机构及职责,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查办质量。对欠薪引发的堵门、堵路等群体性事件要迅速响应,稳妥处置。对属于人社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案件,要做到快立、快查、快办、快结;对不属于人社职权范围内的案件,要及时与有管辖权的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做好案件的交接;对存在重大信访隐患的案件要及时上报,积极研究解决对策,确保事件不升级、矛盾不激化、事态不扩大。完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查处督办和报告制度,加强对重大违法案件查处的督促指导,加大督办力度,强化案件查处责任。妥善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事件。

六、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加强劳动保障工作宣传力度,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通过开展多种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增强劳动者合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自觉性,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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