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369/2018-0001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 | |
文 号:宣政〔2018〕27号 | 成文日期:2018-04-13 | 发布日期:2018-04-1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8-04-13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安全生产工作组,各企业:
现将《宣化镇关于建设微型消防站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严密组织,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13日
宣化镇关于建设微型消防站实施方案
近年来,火灾事故多发,重大火灾事故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确保我镇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河南省消防条例》等文件要求,在我镇开展微型消防站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创建人民群众安全满意的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特成立宣化镇微型消防站创建领导组
组 长:陈中兴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副组长: 各班子领导
成 员: 各安全生产工作组组成人员、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各相关职能站办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钟俊伟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天恒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巡防办,负责创建督促指导、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建站范围:各行政村、宗教场所、工业企业非煤矿山、煤矿企业、加油站、教育、卫生、文化娱乐旅游场所、社区、敬老院等;
(二)建站时间:2018年4月至6月
(三)建站标准:见附件
(四)各安全生产组组长负责所分管领域相关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创建工作,各包村领导负责所分包村的微型消防站创建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微型消防站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推动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村、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消防组织,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二)各安全生产工作组、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统筹安排标准化消防站点的创建工作。部署开展行业内部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培训。
(三)各村、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在创建标准化消防站点的同时,也要履行好消防管理职责,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及行为人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上报,需要移交的移交,坚决打击一切违法行为。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宣化镇标准化消防站建设参考标准
人员配备
1.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2.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
3.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配救工作。
4.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站房器材
1.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门卫值班室等现有场地合用,也可单独设置。
2.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应根据实际需要,多点设置移动器材箱或消防临时执勤点。
3.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推车式高压细水雾不应少于1套,4公斤灭火器不应少于12具,其中水基型
灭火器数量不应低于30%;水枪不应少于3支,其中至少有1支为多功能水枪;水带不应少于6盘(接口为65m);配置1部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不应少于6部;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不能是抢险救援服)、防护靴配备不应少于8套。
岗位职责
1.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流散。
2.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3.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值守联动
1.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2.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管理训练
1.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2.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
3.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