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52039/2018-000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4-13 | 发布日期:2018-04-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需求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航空港区小学生健康奶配送项目等5个政府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为项目选取委托代理机构。
2.项目名称及需求内容
2.1 项目名称:
(1)航空港区小学生健康奶配送项目
(2)航空港区乡土教材编辑印刷项目、编制航空港区教育发展三年规划项目
(3)2018年航空港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项目
2.2 服务方式:
2.2.1 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报名代理,经资格评审入围;
2.2.2每个项目将从报名入围单位中,抽取不同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委托;
3.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注册地及办公地点在郑州市或在郑有分支机构并在河南省财政厅已备案;
3.2 申请人须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符合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证、政府采购培训证、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建造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招标师证;
3.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近两年内招标代理过类似项目业绩。
4.报名
4.1自本公告发出之日,满足本公告第3条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4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携带以下资料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2楼2005房间(航空港区航天路1号)现场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原件);
(2)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3)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证书、政府采购资格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资格要求的其他材料。
5.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社会事业局
联 系 人:付先生、刘先生
联系电话:86190383
联系地址:航空港区航天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