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2258/2018-00049 |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业务信息/文物保护单位管理 |
发布机构:郑州市文物局 | 关 键 词:文物 |
文 号:郑文物审【2018】3号 | 成文日期:2018-04-17 | 发布日期:2018-04-17 |
体 裁:批复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文物局关于药王庙与老君庙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批复新密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你局《关于报批药王庙与老君庙文物保护维修工程勘察设计方案的请示》(新密文广旅字〔2018〕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1.补充文物建筑真实性调研分析,区别文物建筑与后建建筑的差别,并对历次维修的效果进行评价。 2.深入勘察现状残损的位置、原因、程度,依据残损程度和原因合理确定修缮工程级别,科学制定维修技术措施,控制工程量。 3.加强对山门造型及做法研究,为修复提供依据;补充局部复原项目(地面、散水等)的原状调查,为设计提供可靠依据;装饰隔扇及建筑立面修缮需加强调研,补配恢复需符合地方风格。 4.维修措施不应设通例做法,设计说明中木结构的加固应一一对应做出具体的维修方法,避免局部挑顶维修的措施。明确墙体表面抹灰清除详细做法以及清除后的墙面保护措施,补砌券洞上方青砖应有具体措施。补充详细的院内整体排水设计。 5.进一步完善文本及图纸。 三、请你局组织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审核并报我局备案后实施。施工中请你局加强工程监管,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督促设计单位加强技术指导,落实各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人员安全。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