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文物保护 做好历史宣传 ——举办“4·18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

索 引 号:00529495X/2018-0006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关 键 词:加强文物保护,做好历史宣传,——举办“4·18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4-20发布日期:2018-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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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文物保护 做好历史宣传 ——举办“4·18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

4月18日,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举办了第36届“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各乡镇业余文物保护员悉数参加。并在新世纪广场、东古城(箜篌城)遗址、烈士陵园等文物保护单位悬挂宣传条幅95条,印发《文物保护法》宣传彩页500份。

此次活动重点宣传了《<文物保护法>不可移动文物》相关法律条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任何工程作业。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进行保护性工程建设的,施工方必须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方可施工。

通过举办此次活动,中牟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向群众普及了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扩大了该县文物保护工作的群众基础。在活动现场,参观的群众表示,现存不可移动文物是祖先留给后代的无价之宝,是金钱买不到的,经过多少年的风风雨雨和战乱,流传至今的文物遗迹相对来说已经不多了。有市民称,通过参加此次活动,加深了自己对古迹遗址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自身主人翁意识,在今后日常生活、工作中将积极配合文物保护相关工作,保护好古迹遗址这份历史文化财富。

 

箜篌城业余保护员向群众发放《文物保护法》资料

 

在寿圣寺双塔悬宣传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现场

 

在中牟新世纪广场宣传国际古迹遗址日活动现场

据了解,国际古迹遗址日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于1982年4月18日提出并设立,在每年的这一天举办全球性的庆祝活动。这一建议于次年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2届大会上得到批准,教科文组织在决议中号召各成员国倡导并推行“4•18国际古迹遗址日”。

2018年,为推动遗产保护的代际传承,激励更多年轻人参与到文化遗产事业当中,实现保护理念、精神、经验的代际共享,ICOMOS将国际古迹遗址日的主题确定为“遗产事业 继往开来”。

(撰文:李文博    摄影:朱云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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