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417/2018-0048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
文 号:荥交〔2018〕84号 | 成文日期:2018-04-23 | 发布日期:2018-04-23 |
体 裁:意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平稳趋好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中共荥阳市委、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全面维护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郑州市委市政府及荥阳市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以“平安交通”建设为主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遏制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不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水平,为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中共荥阳市委、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努力实现“安全风险清晰可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应急救援科学有序、控防体系运行有效”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道路运输安全
1、全面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准入标准,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法人承诺制”落实到位。明确道路运输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
任人的责任,建立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并有效开展工作。实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目标管理,并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措施。
2、确保营运车辆监督管理到位,运行安全。严格道路运输企业安全准入标准,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做好车辆检测记录。营运车辆的安全装备、技术状况和消防设施符合国家规定,车况保持良好。营运车辆上明确张贴、公开监督举报电话。道路运输企业要真正承担对所属全部营运车辆的安全管理职责,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现象。
3、确保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规范安装、正常运行。“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卫星定位装置要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制定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相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实行全天值班,确保车辆时时在线,并及时发现纠正、处理营运车辆违章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确保维修企业管理到位、运行安全。严格维修企业安全准入标准,督促全市各维修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项管理人员,按时召开安全例会,做好安全培训,现场消防设备要齐全有效。提高维修服务质量,避免社会投诉和损害、欺诈车主利益的行为。
5、确保驾培企业管理到位、运行安全。严格全市驾培企业安全准入标准,督促全市各驾培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项管理人员,按时召开安全例会,做好安全培训,现场消防设备要齐全有效,督促企业做好教练车年审工作。
6、确保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管理到位。督促汽车客运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严格“三品”检查,规范报班登记,“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相关规定落实到位。要设立举报台及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并有专人值守,负责接受旅客投诉监督。
(二)公路交通通行安全
1、加强对公路交通的安全监管。要落实监管责任,按规定对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急弯、陡坡、临水、临崖、不良地质等重点路段防范措施到位,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要及时配备更新,并保持完好。要建立所辖路段日常巡查养护制度,加强路段巡查,及时处置路面病害和洒落物,完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2、加强对公路桥梁的安全监管。要对管养范围内全部大型桥梁、特殊结构桥梁和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桥梁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桥梁技术档案。国省干线辖区内路面桥梁实行全方位24小时不间断监控,确保各项职责落实到位。县乡道路辖区内路面桥梁要建立桥梁养护制度,全面落实桥梁的安全管理责任,明确每座桥的管养以及主管领导、技术负责人和管护负责人,采取更加严格的日常巡查管护措施。
3、加强路面养护作业安全。各道路养护单位要严格执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制定安全保障方案,科学设置养护作业区,规范摆放限速避让警示标志,加强交通疏导,保证车辆安全通行。要做到巡查到位,养护及时,修复快速,警示规范,应急指挥体系健全,应急预案完备,应急保通工作措施得力,确保公路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公路畅通。
(三)交通工程建设安全
切实加强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管理,以“平安工地建设”为标准,全面排查治理交通工程建设安全隐患:
1、加强施工驻地安全管理。各施工工地、生活区、作业区和预制场地选址要符合安全要求,做到分开设置、严密围挡。预制板房及其它建(构)筑物要按规范施工,并采取加固措施。要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开辟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2、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各施工现场要严格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设备要建立管理台账,并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和维护保养。施工机具要严格按规程操作,无违章行为发生。组织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
3、加强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新招、转岗以及复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技能,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施工单位要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针对极端天气、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要建立健全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定期开展预案演练,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四)水上交通运输安全
严格水路运输企业安全准入标准,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渡口、码头、船舶的安全监管。
1、持续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大检查。突出抓好“四季七节”特殊日期现场监管工作,围绕“元旦”、“春运”、“五一”、“汛期”、“安全生产月”、“中秋”、“国庆”等特殊时段,组织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检查。
2、严厉打击水上交通非法、违法营运行为。依据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活动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三无”船舶(船舶无证、驾驶人员无照、船舶无标识)从事运输活动。摸清辖区内“三无”船舶底数,加大对“三无”船船专项整治力度。确保辖区水域船舶责任到人,管理到位。
3、加强辖区渡口、渡船、渡运安全管理。按照《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责任,按规定配齐消防设施和救生衣,坚决取缔未经审批、非法渡运的渡口。严禁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渡运;严禁渡船随意停靠(非法渡运码头)、船员无证驾驶、渡船超载运输;严格执行渡船航行、禁航、限航规定。
4、加强浮桥营运管理。认真落实《河南省浮桥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加强对辖区内浮桥的日常巡查,严禁浮桥非法营运,严禁无证浮桥进行营运。禁止营运客车、超过浮桥限定吨位的车辆、超限超载车辆、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通过浮桥。
四、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切实细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行业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防控体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按照意见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局属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三)局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对监管企业及管辖区域进行不定期、随机检查,绝不留死角,并建立巡查台账、检查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影像资料,发现安全隐患等问题要及时处置,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