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385/2018-0003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卢店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卢政〔2018〕63号 | 成文日期:2018-04-23 | 发布日期:2018-04-2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宗教工作,根据上级宗教工作要求,经镇党委研究,现将卢店镇宗教工作两级网格和两级责任明确如下:
一、卢店镇级网格
组 长:何小道 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魏 晓 党委委员
宗教专干:夏同铭 乔晓飞
镇级网格责任:
1.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管理辖区内的民族宗教工作。
2.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少数民族、信教群众、外来宗教人员、宗教活动场所等情况,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3.对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措施把问题处理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4.积极开展对辖区内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宗教界参与社会主义建设。
5.负责对村干部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村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引导和教育汉族与少数民族、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互相尊重,加强团结,共同致力于发展经济、建设和谐社会。
6.加强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破除封建迷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坚决制止乱建庙宇、滥塑神像的行为。
二、村级网格
村 别 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 宗教协理员
卢 东 村 王振伟 冯金尧
卢 西 村 张金现 李海军
卢 南 村 贾跃臣 张建生
卢 北 村 李彦辉 张国安
东五司村 海秀英 赵建伟
西五司村 马伟峰 姜帅军
栗子沟村 张成敏 杨治安
刘家沟村 吴贤顺 赵丽君
龙头沟村 樊建敏 申占德
申家爻村 李建平 杨淑珍
张家门村 梁松峰 张双红
杨 岗 村 董彦彬 栗占省
崔 岗 村 杨桂峰 杨海敏
吴 岗 村 李凤琴 李秋芳
瓦爻沟村 王大苟 甄进中
屈家坊村 屈炎召 申保林
景 店 村 李松森 甄玉中
竹 园 村 孙朝阳 刘巧伦
村级网格责任:
1.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民族宗教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本村的民族宗教工作。
2.搞好本村范围内少数民族与汉族、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深入实际调查掌握宗教活动情况,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和乱建宗教场所的清理工作,积极做好当地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
4.配合镇政府落实好民族宗教政策,管理好当地宗教活动场所。
卢店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