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897/2018-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登食药监〔2018〕47号 | 成文日期:2018-04-23 | 发布日期:2018-04-2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8年“五一”节假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4月23日
2018年“五一”节假日期间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做好2018年“五一”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五一”节假日期间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我局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辖区内开展“五一”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节假日期间我市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市民及来登人员餐饮消费食品安全。
二、加强领导
为加强领导,局党组决定成立2018年“五一”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耀峰
副组长:班子成员
成 员:餐饮监管科及各食药监所负责人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五一”节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4月23日—4月28日)。各食药监所迅速组织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特别是对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告成镇、东华镇、唐庄镇、大金店镇辖区内景区和旅游公路两侧200米范围内及市区、车站周边的餐饮单位、农家乐、小餐饮等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的持证情况、原料购进、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添加剂的使用保存、食品留样等情况;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坚决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完善设施设备,提高食品安全责任意识。
(二)做好“五一”节假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4月29日—5月1日)。“五一”期间,各食药监所要确保每天对景区、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食品安全隐患的发生。
(三)上报“五一”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总结(5月3日)。各食药监所要对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检查工作全面回顾、认真总结,汲取经验,弥补不足。书面总结于2018年5月3日前报市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科。
四、工作要求
(一)有效应对,强化应急处置。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合理安排人员,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各食药监所必要时向重点餐饮单位派驻食品安全监督员,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分队。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密切关注舆情动态,确保举报电话畅通。对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要迅速调查、妥善处理。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的,要迅速查明中毒原因,实施应急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二)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各食药监所要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环节存在的违法行为,对问题较为严重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坚决打击制假售假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食药监所要大力开展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和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意识、诚信经营意识,以节日食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