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鸣湖镇坚持严把“五关”认真落实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索 引 号:005295178/2018-0017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4-24发布日期:2018-04-24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雁鸣湖镇坚持严把“五关”认真落实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为确保村级账务严格按照程序推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持续发展,雁鸣湖镇坚持严把“五关”,认真落实农村财务管理工作。

一、严把法制关,违法票据拒之门外。镇三资中心严格按照雁鸣湖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每张票据的合法性,对没有取得正规原始凭证的经济活动直接取消报销资格。

二、严把责任关,层层审核需签字。每张原始票据必须有经手人签字注明用途交报账员,由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以及包村干部、包村领导签字,涉及大额度资金的交由镇长审批,形成由下而上的审批程序。

三、严把民情关,背民意票据不予报销。村级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杜绝坐收坐支,凡发现坐支现金,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违背民情民意,损害群众利益的经济活动,不予报销。

四、严把验收关,确保资金使用真实性。每月底坚持对涉及到的村组工程项目由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公路所、三资中心等业务站所人员及包村干部、村监委成员、村干部组成验收组,实地对村组的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杜绝瞒报谎报现象的发生。

五、严把透明关,明确群众知情权。各村坚持每月的5号之前把上个月财务在专设的公开栏内及阳光村务网上进行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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