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全面强化建筑工地和商混站扬尘治理工作

索 引 号:416211688/2018-0003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4-23发布日期:2018-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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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全面强化建筑工地和商混站扬尘治理工作

4月23日下午,县住建局在房产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建筑工地和商混站扬尘治理加压推进会。县住建局领导张伍发、袁喜亮出席会议,监察队、安监站和扬尘督察组全体人员和商混站扬尘治理负责人参加会议。

分管领导袁喜亮同志对建筑工地和商混站扬尘治理工作再动员、再部署。提出四项工作要求:

第一,严格工地开(复)工验收。一是严格落实开(复)工验收制度。全县建筑工地必须严格按照《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开(复)工验收工作的通知》(牟政办〔2018〕7号)要求,落实开(复)工验收制度,严格对照标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措施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未经开(复)工验收通过,任何工地都不能擅自开工建设。二是严格开(复)工验收标准。要严格对照扬尘治理“8个100%”要求,尤其是围挡、道路硬化、出入口冲洗设施、围挡喷淋、远程视频监控等硬件设施,确保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工地的要求,抓好施工现场安全条件和措施的落实,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条件和措施达标。三是抓好建筑工地差别化管理。对开(复)工验收通过的工地,按照监管单位提出初步意见、督察组核实认定的程序,对现场管理综合评定,划分好中差,实行差别化管理,确保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工作整体提高。

第二,严格落实责任。一是落实行业执法监督责任。切实履行好行业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责,建立执法监督员、执法辖区责任中队(巡检室)、执法责任单位分管副职、执法责任单位(安监站、监察队)行政正职、行业主管部门(住建局)分管副职等五级执法监督责任体系,逐层分级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做到每个工地有人管、人人肩上扛责任。二是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建筑工地网格化管理的要求,切实落实好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属地监管责任。夯实属地网格员、二级网格长、一级网格长等三级属地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行业监督执法查处责任、属地值守督促整改责任,建立调动各方、综合监管、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建筑工地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三是全面排查,完善台账。要在4月25日前,对全县建筑工地和商混站进行拉网式执法排查,全面检查,全面整改,逐个工地明确属地网格员、执法监督员,梳理和完善全县建筑工地网格化管理台账。

第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是明确快速反应体系。建立由分管领导袁喜亮任指挥长,安监站站长郝晓刚、监察队队长韩本儒、督察组组长高尚任副指挥长的快速反应体系。二是搭建快速反应平台。通过县大气攻坚领导群、县大气攻坚调度群、住建局扬尘治理调度群、扬尘治理执法群等微信工作,搭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的快速反应平台。三是快速反应落实。对上级交办问题、工作群动态反映问题、督查发现问题等,统一由督察组牵头,快速对接、快速交办,跟踪督办、跟踪问责,过程反馈、结果回复,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执法查处到位。

第四,规范扬尘治理执法流程。一是规范执法查处流程。建筑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的执法查处,划分为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交办督办(通报约谈)、行政处罚等4个执法环节,每个执法环节都要做到痕迹化管理,每个执法辖区责任中队(巡检室)、每个执法责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都要分别建立执法查处工作台账,实现执法查处流程化、执法过程痕迹化、执法运用规范化、执法结果公开化。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三是廉洁公正执法。

党组书记、局长张伍发同志强调:

一是认清形势。从中央到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任务从未放松,各监督执法人员要认清当前严峻形势,提高责任意识。二是严格管理。“严”字当头,“实”处着力,加强建筑工地和商混站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坚决以“零容忍”态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三是跟踪问责。对督办交办问题是否督导到位、整改到位、处罚到位进行跟踪问效、跟踪问责,发现履职不到位的,严肃处理。四是廉政执法。各监督执法人员要时刻绷紧“廉政执法”这根弦,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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