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工商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对我市加气站进行现场检查

索 引 号:005303158/2018-0013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4-25发布日期:2018-04-2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工商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对我市加气站进行现场检查

2018年4月25日,登封市工商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对位于登封市大金店镇的平安液化气站进行检查。

检查主要发现以下问题:1、该加气站未按要求建立完整的气瓶购入及销售台账;2、该单位气瓶检测台账记录不完整,检验合格数、报废数均未做记录;3、该单位站内现场存放的气瓶447只,分别由郑州市金瑞气瓶检测有限公司和河南天迈气瓶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其中由郑州市金瑞气瓶检测有限公司检测的250只气瓶未打印检测日期;由河南天迈气瓶检测有限公司检测197只气瓶,该检测单位无持证检测人员。

我局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1、该站负责人停止销售未按气瓶检测规程检测的447只气瓶;2、要求两家气瓶检测公司到登封市工商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接受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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