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8-00176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业务信息/市场规范管理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市场,监管,工商 | |
文 号:登工商质监〔2018〕39号 | 成文日期:2018-04-25 | 发布日期:2018-04-2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工商质监所(分局):
根据《登封市委市政府保护嵩山世界文化遗产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登封市世界文化遗产区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精神,局党组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开展全域经营秩序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确保全域经营秩序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崔东飞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工商质监所(分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登封市工商质监局全域经营秩序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俊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域经营秩序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各工商质监所(分局)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发放宣传单、张贴标语、召开座谈会、面对面宣讲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让他们知法懂法,从而增强经营者自律意识和消费者维权意识,营造抵制无照经营行为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各工商质监所(分局)要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精心组织安排,明确监管职责,组织专门力量,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场所的监管,切实加大查处无照经营工作力度,坚决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全面规范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经营业户规范管理,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巩固查处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
各工商质监所(分局)要以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经营业户进行全面检查。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职责分工,对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清理,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对不属于工商质监部门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重点打击。执法大队作为应急处置队伍,做好对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的介入查处工作。
四、改进作风,便民服务
在对无照经营行为坚决查处取缔的同时,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推行便民措施,积极引导帮助符合办照条件的经营户完善各项条件,申领证照,为他们创造宽松的准入环境,从而尽量降低无照经营率,优化市场经营行为。对已经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户,督促其在店内显著位置处悬挂营业执照,亮照经营。
五、加强督导,确保成效
加强全域经营秩序治理工作的督查,成立全域经营秩序治理工作督察组,范青林同志任组长,张督敏和组织人事教育科、办公室抽调人员为成员,不间断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进不力的,要进行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