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科技服务业和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切实提升科技服务业对我市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我市启动2018年度科技服务业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 (一)大型仪器共享后补助项目1.政策依据《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促进办法》(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4号)和《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实施细则》(郑科〔2016〕21号)。2.支持方式及标准对拥有者给予共享服务后补助;对使用者按照实际缴纳费用10%-30%的比例给予共享使用后补助。同一单位在同一年度获得共享服务后补助、共享使用后补助总额最高为20万元。3.申报对象(1)共享服务后补助:郑州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已加入郑州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平台,并将拥有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信息对外发布,且具有一定规模的技术创新基础资源、技术装备和场地条件面向社会服务。(2)共享使用后补助: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4.申报条件(1)共享服务后补助:具备专门的共享服务机构、组织及操作队伍,该团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拥有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具备开展共享服务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保障机制。2017年度,检验检测、研发实验、快速成型服务单位对外服务单位不低于10家,年服务量不低于100批次,中试实验服务单位不低于5家。(2)共享使用后补助:2017年度,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制开发等科技创新过程中,使用我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平台中的仪器设施进行检测、检验、中试、快速成型等活动,并产生使用费用的。提供服务合同和符合规定的收费凭证。5.申报材料共享服务后补助:(1)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后补助申请表(见附件2)。 (2)2017年度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清单。(3)检测服务协议书(合同)复印件。(4)收费凭证复印件(如发票、行政事业费收据、银行收款凭证等)。(5)共享服务工作报告(含典型服务案例、用户反馈意见等)。(6)其他证明材料。 (7) 承诺书共享使用后补助:(1)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使用后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 。(2)测试项目汇总表。 (3)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4)委托检测服务协议书(合同)复印件。(5)付费凭证复印件(如发票、行政事业费收据、银行付款凭证等)。(6)其他证明材料。 (7) 承诺书(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后补助项目1.政策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郑政〔2015〕30号)和《郑州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郑科〔2016〕64号)。2.支持方式及标准对经认定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后补助方式给予不超过50%的建设成本(不包含基建)资助。3.申报对象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平台建设单位为拥有专业技术、仪器设备、人才团队等优势资源的行业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所建平台主要提供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科技中介、技术咨询、专利服务、创新培训、科技文献信息及科学数据共享等服务。重点支持在我市产业集聚区、产业园区、创新创业载体内建设的综合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各类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4.申报条件(1)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平台自身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发展目标和可行性的建设提升方案。 (2)平台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3)服务功能和设施完善,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4)拥有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提供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精干高效、结构合理、团结协作。平台负责人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5)服务业绩较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服务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6)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7)积极参加科技主管部门组织的服务企业活动,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业服务机构等相关社会服务单位有稳定、广泛的合作关系,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服务辐射带动能力。存在下列情况的不予受理: (1)具有行政许可或市场准入等管理特征的服务行为。(2)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售前、售后服务行为。(3)单纯信息查询、检索、网站建设、政策咨询等服务行为。5.申报材料(1)《郑州市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后补助项目申请表》(见附件4)。(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3)从事相关服务所需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4)专职服务团队人员名单。(5)平台管理制度、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等。(6)审计报告。近两年(2016-2017年)平台建设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除常规专项审计内容外,审计报告中须能体现平台建设总投资情况及近两年购置提供服务所必要的软硬件设备和服务设施等投入资金额度及资金来源,并列出相关支出明细表。(7)2016-2017年度购置专业性仪器、设备、软件等非基建投入的合同、发票、付款凭证、记账凭证等复印件。(8)其它需要的证明材料。(9)承诺书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申请表(见附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提出申请。
(二)县(市、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至郑州市科技局。(三)经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审核),提出补助意见。(四)经公示后,下达科技计划文件或认定文件。(五)郑州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三、申报说明(一)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可靠,并提交承诺书。(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今年度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截至2018年4月19日,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未结的;2.在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3.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今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截至2018年4月19日,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未结的;2.在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3.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研发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通过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依法完成年度研发统计报表的填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高等院校、军工企业等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年度科技活动统计调查);4.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5.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可能涉及国家机密的。(四)同一申报单位的不同事项可根据不同条款分别申请,同时享受各项支持政策。
(五)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事项仅能享受一类项目的政策支持。(六)技术转移后补助、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后补助、科技服务机构后补助项目的时间界定均为2017年元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后补助项目的时间界定为2016年元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以新购置的通用、基础性的仪器设备购买发票时间为准。(七)除申请表外,其他附件材料均为复印件,但须在申报时提交原件并进行审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起胶装,法人代表签字、法人单位盖章,经县(市、区)科技局推荐加盖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八)受理时间:2018年4月25日- 2018年5月14日(九)联系方式及受理部门:责任处室:郑州市科技局成果处 67185358 受理部门:1.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后补助、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后补助后补助项目高新区受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国槐街6号南三楼)联系人:王优美 61662605电子邮箱:3570201979@qq.com 2018年4月25日
(一)申报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申请表(见附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向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提出申请。
(二)县(市、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至郑州市科技局。(三)经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审核),提出补助意见。(四)经公示后,下达科技计划文件或认定文件。(五)郑州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三、申报说明(一)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可靠,并提交承诺书。(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今年度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截至2018年4月19日,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未结的;2.在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3.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今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截至2018年4月19日,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题未结的;2.在郑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3.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研发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通过统计联网直报系统依法完成年度研发统计报表的填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高等院校、军工企业等按主管部门要求完成年度科技活动统计调查);4.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5.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可能涉及国家机密的。(四)同一申报单位的不同事项可根据不同条款分别申请,同时享受各项支持政策。
(五)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事项仅能享受一类项目的政策支持。(六)技术转移后补助、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后补助、科技服务机构后补助项目的时间界定均为2017年元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后补助项目的时间界定为2016年元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以新购置的通用、基础性的仪器设备购买发票时间为准。(七)除申请表外,其他附件材料均为复印件,但须在申报时提交原件并进行审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起胶装,法人代表签字、法人单位盖章,经县(市、区)科技局推荐加盖公章,报送至郑州市科技局。(八)受理时间:2018年4月25日- 2018年5月14日(九)联系方式及受理部门:责任处室:郑州市科技局成果处 67185358 受理部门:1.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后补助、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后补助后补助项目高新区受理部门: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局(国槐街6号南三楼)联系人:王优美 61662605电子邮箱:3570201979@qq.com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