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513/2018-0003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档案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4-26 | 发布日期:2018-04-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04-26 | 废止日期 |
4月26日,上街区档案局接待了4名查档群众,他们即将办理退休手续,但是有两年工龄无法证明,经几次三番奔波才找到了区档案局,希望从这里找到他们需要的“证明”。档案局工作人员劝他们不要焦急,根据他们的表述了解到,他们于1983年在上街区木器厂工作,两年后调到其他企业,由于企业改制当年的木器厂已经不存在,在厂里工作的两年工龄无法得到证明,随后,档案局的工作人员根据查档群众提供的单位和年份,翻阅检索目录,前往会计库房找到了改制企业的会计凭证,用工资表证明了他们在木器厂工作两年的事实。拿到了这份重要的“证明”四名查档群众激动着握着档案局工作人员的手,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