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活动方案

索 引 号:758395704/2018-0001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关 键 词:安全生产
文    号:送管发〔2018〕13号成文日期:2018-04-26发布日期:2018-04-2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送表矿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活动方案


各村委会,区直各单位,各企业:

    现将《送表矿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送表矿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

 

五一将至,为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矿区管委研究,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通过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切实解决当前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的落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无事故。

一、范红武同志负责综合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煤矿、非煤矿山、职业卫生、烟花爆竹、加油站安全

(一)责任单位

安监办、煤管站、安监所、国土所、派出所、电管所、各行政村。

(二)工作职责

1.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1)对煤矿安全监管每周不少于2次,落实领导包矿、干部驻矿制度;(2)严防生产矿井“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3)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必须按照“五定”(定时间、定标准、定资金、定措施、定责任人)的要求,严格进行整改;(4)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要坚决进行停产整顿;(5)加大打非治违力度,未经批准擅自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落实到位;(6)及时消除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2.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监管工作:(1)每周对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巡查不少于1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现象,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发现并治理安全隐患,杜绝私自生产,严防非法违法生产。(2)对非法、无证开采情况,一经发现立即实施关闭。

3.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加强批发企业、常年零售点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4.加强职业卫生防治及加油站安全监管工作。

5.负责矿区全域各项专项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对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所排查的个数、次数、名称等情况建立台账。

2.对烟花爆竹安全督查打击整治工作建立台账。

3.对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及加油站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台账。

二、谢晓磊同志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责任单位

经济发展办、安监所、派出所、国土所、电管所、各行政村。

(二)工作职责

1.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发现并治理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1.对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2.对所有特种设备督查打击整治工作建立台账。

三、常俸郡同志、张瑜同志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一)责任单位

社会事务办、派出所、民政所、安监所、各行政村。

(二)工作职责

1.对人口居住密集区、网吧、KTV等进行重点检查。

2.排查火灾等事故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和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密集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二)、工作要求

1.对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2.对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督查打击整治工作建立台账。

四、屈遂杰同志负责道路、交通、液化气、建筑施工、桥梁、涵洞、危房安全及地质灾害防控监管

(一)责任单位

 村镇规划建设中心、安监所、派出所、客运站、国土所、交警四中队、各行政村。

(二)工作职责

1.对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交通运营状态良好。

2.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运营工具,依法严惩超载、超速、无照驾驶、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严禁非法拼装和改装车辆上路行驶;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各类违章驾驶行为;全面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防止带病运营;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

3.加强对影响客运安全、事故多发危险路段、时段的巡查和监控,保障雨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的安全畅通,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4.检查建筑机械设备、各种防护设施、高处作业、土方工程、施工用电和宿舍(工棚)消防安全。

5.在遇到大风、雨等恶劣天气时应监督建筑施工企业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

6.加强施工焊接等明火作业的管理,严防触电和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7.要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力度,坚决打击无资质企业非法承揽工程和有资质企业非法转包、分包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

8.认真开展拆迁工程现场检查,排查事故易发部位,加强拆迁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严防房屋拆迁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

9.对有关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监督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监督地质灾害治理,依法查处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10.加强液化气安全监管工作:(1)对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液化气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2)督促液化气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排查和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及违章违规行为。(3)检查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等。(4)严禁液化气生产、储存、使用设备设施带病(患)运行,严厉查处和取缔液化气非法生产经营单位。

11.对全区所有危房、桥梁、涵洞实施安全监管。

(三)工作要求

1.对所有道路、交通、液化气、建筑施工、危房、桥梁、涵洞及地质灾害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2.对所有道路、交通、液化气、危房、建筑施工、桥梁、涵洞及地质灾害督查整治工作建立台账。

五、李秀娜同志负责教堂、庙宇安全监管和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药品卫生及公共休闲健身设施安全监管

(一)责任单位

 文化服务中心、统战、派出所、村镇规划办、中心校、食品药品所、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民政所、各行政村。

(二)、工作职责

1.对全区所有宗教场所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和稳定。

2.对校舍、校车等方面的安全整治,严格接送学生的校车安全管理。

3.对食品药品监管,严厉整治“地沟油”,严防食物中毒,防止传染病流行及投毒事件发生。

4.对公共健身器材进行全面检修,及时排除隐患,确保人民健身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对所有教堂、庙宇、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药品卫生及公共休闲健身设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2. 对所有教堂、庙宇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药品卫生及公共休闲健身设施督查打击整治工作建立台账。

六、常俸郡同志负责水库、河道、畜牧和森林防火安全监管

(一)责任单位

 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畜牧站、林业站、供销社、各行政村。

(二)、工作职责

1.对全区所有水库、河道、堤坝、池塘的安全管理,加强监控,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对野外用火管理为重点,加强对重点林区巡查检查,落实人防、技防措施,普及消防知识,着力提高全社会森林防火意识,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扎实开展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有效防范森林火灾发生。

3.对全区每个行政村的畜牧卫生安全排查。

(三)、工作要求

1.对所有水库、河道、畜牧和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每周至少1次;2.对所有水库、河道、畜牧和森林防火督察打击整治工作建立台帐。

七、冯晓军负责矿区机关安全

(一)责任单位

党政办、电管所、社会事务办、派出所、机关全体人员

(二)工作要求

1、对机关用电安全对办公室、宿舍、餐厅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2、对机关公车出行安全:日常出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车期间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主动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辆;严格执行禁酒令,严禁在驾驶机动车前饮酒,严禁酗酒闹事,保护好个人财产和生命安全。

3、对机关防火防盗安全监管,矿区所有楼道消防安全出口保持畅通,每层配备足够灭火器;机关禁止无关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防止发生失窃及其他意外事件.

4、对矿区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严禁进货渠道,建立进货台帐。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保持食堂卫生质量。

其他单位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按照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模式,层层分解矿区安全监督监管工作目标,细化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使安全监督监管工作责任到人,杜绝监管上的死角,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八、农村安全

由各村党支部书记牵头,村委主任和安全管理员及包村工作队长具体负责。

九、具体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行业(领域)、辖区实际,制定方案和检查计划,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小组,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改进方式,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增强安全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深入检查,及时整改。要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事故隐患整改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防止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和走过场;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要积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存在严重违法、非法行为,导致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三)严格问责,落实责任。为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不浮于表面、不流于形式,要严格实施安全生产问责制,对行政不作为、监管失责失察等问题要进行行政问责。对未研究制定方案、未安排部署的,将从严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对检查督查发现问题未当场指出并纠正的、该处罚未处罚的、该复查未复查的,从严追究检查督查人员责任;对不认真、不负责、走过场、没效果或者督查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予以公开曝光;对由以上原因引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采取组织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全社会营造加强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财产生命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周边群众公布,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五)加强值班,互通信息。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自然灾害和处置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能力。“五一”期间,要严格执行专人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保持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事故和重大险情,要立即上报,并迅速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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