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建设中国制造强市若干政策的补充意见》(郑政〔2018〕18号),加快实施全市“百千企业”上云计划,现公开征集郑州市第一批企业上云服务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一)云平台服务商1. 综合云平台服务商:集云系统基础构建和云服务运营于一体,提供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等基础IT架构,具备安全、可靠的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根据不同场景下的业务需求,提供云计算产品、服务及全局解决方案。2. 行业云平台服务商:面向特定行业提供集合多种云产品、云应用、工业APP等应用解决方案的云平台,具有相关服务资质,能够以在线的方式提供服务。 (二)云应用服务商云应用服务商,是云平台服务商的生态合作伙伴,包括基于云的应用软件开发商、解决方案提供商、系统集成商及其他云服务商,帮助各类企业具体实施上云应用项目。二、有关要求(一)申报企业应是在郑州市依法登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机构(国家基础电信运营商在我市的分支机构,未注册为独立法人的,提供在我市的营业执照、集团公司的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证明、集团公司对其在我市开展相关业务的授权)。(二)在郑州市外登记注册的企业,应与1家郑州市内企业建立合作或授权关系,由后者代理、开展相关业务。(三)云平台服务商须具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云应用服务商需提供云应用软件的软件著作权证或产品登记证。三、申报程序各申报企业按照要求积极准备材料,并于2018年5月11日前将有关材料(一式三份)及汇总表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东波 67984886 邮 箱:6293500@qq.com地 址:创业中心一号楼A421
2018年4月26日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