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有关《审查细则》规定,经现场审查和产品检验,郑州市伟旺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食品生产企业符合核发、延续、变更生产许可证的条件,现将企业名称及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371-67178067
通讯地址:郑州市桐柏南路28号院 邮编:450006
附件1:郑州市2018年第16批符合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附件2:郑州市2018年第16批符合延续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附件3:郑州市2018年第16批符合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附件1:
郑州市2018年第16批符合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序号 | 证号编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明细 | 住所 | 生产地址 | 检验方式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发证单位 |
1 | SC11041018301247 | 郑州市伟旺食品有限公司 | 冷冻饮品 | 食用冰 | 新密市苟堂镇关口村后门组 | 新密市苟堂镇关口村后门组 | 自行检验 | 2018-04-27 | 2023-04-26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附件2:
郑州市2018年第16批符合延续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序号 | 证号编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明细 | 住所 | 生产地址 | 检验方式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发证单位 | 备注 |
1 | SC10641010800684 | 郑州市大河食品有限公司 | 饮料 | 果蔬汁(浆)类饮料:果蔬汁类饮料;茶(类)饮料:其他茶(类)饮料:果味茶饮料 | 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办事处岗李村东 | 郑州市惠济区大河路办事处岗李村东 | 自行检验 | 2018-04-27 | 2023-04-26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QS410106010071 |
2 | SC11841018401946 | 郑州寒梅食品有限公司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 | 烘炒类(炒花生(分装))油炸类(其他:油炸花生(分装));水果干制品(水果脆片(分装));果脯类(分装) | 新郑市薛店镇京广铁路西侧中原食品工业园 | 新郑市薛店镇京广铁路西侧 | 自行检验 | 2018-04-27 | 2023-04-26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QS4101 1801 0702;QS4101 1702 0201;QS4101 1701 0157 |
附件3:
郑州市2018年第16批符合变更食品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
序号 | 证号编号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明细 | 住所 | 生产地址 | 检验方式 | 发证日期 | 证书有效期 | 变更日期 | 发证单位 | 备注 |
1 | SC12241018300048 | 郑州市金丰源食品有限公司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 | 烘炒类【炒瓜子(分装)炒花生(分装)、其他:炒腰果(分装)、炒杏仁(分装)、炒扁桃仁(分装)、炒瓜子仁(分装)、炒怪味豆(分装)、炒核桃(分装)、炒碧根果(分装)、炒核桃仁(分装)、炒松子(分装)、炒开心果(分装)】油炸类【油炸青豆、其他:油炸花生】其他类【裹衣花生】;蜜饯类(分装)凉果类(分装)果脯类(分装)话化类(分装)果糕类(分装) | 新密市东柿路中段025号 | 新密市东柿路中段025号 | 自行检验 | 2016-05-06 | 2021-05-05 | 2018-04-27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产品变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