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菜篮子”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郑州市2018年高标准“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3963/2018-0026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郑菜小组办〔2018〕1号成文日期:2018-05-02发布日期:2018-05-02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菜篮子”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申报郑州市2018年高标准“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郑政〔2017〕33号)和《郑州市“菜篮子”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郑州市2018年高标准“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意见》(郑菜小组〔2018〕1号),做好2018年高标准“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现将2018年高标准“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8年高标准“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建设内容和标准  建设内容、标准按照《郑州市“菜篮子”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郑州市2018年高标准“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的建设意见》(郑菜小组〔2018〕1号)执行。  三、申报主体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郑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乡(镇)政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社区居委会和国有农场。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当地规划、土地、环保、水务等相关部门要求,并已向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承诺备案。  2.产业及规模要求  专业示范乡(镇)要求“菜篮子”产品生产相对集中、生产基础较好,建设面积5000亩以上。  专业示范村要求“菜篮子”产品基础较好,且“菜篮子”产品生产面积较大,建设面积50亩以上。  农村社区及行政村共享菜(果、水产、畜禽)园要求位于新型农村社区及行政村周边,可供应本社区及本村居民日常消费,也可采取市民认领、直供直销等共享形式经营管理,建设面积不低于30亩。  3.项目建设内容不得与其他财政支持项目重叠。  4.优先支持贫困村建设高标准“菜篮子”生产示范基地。  四、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逐级上报,县(市、区)农业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项目申报工作。  1.县(市、区)农业部门统一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申报专业示范乡(镇)的需另外编制示范乡(镇)项目建设规划。  2.县(市、区)发改、财政、农业部门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发改部门依据县(市、区)农业部门审查意见和评审结果等进行项目批复,评审批复结果一周内报市发改、农业部门备案。  3.备案资料:  (1)项目实施方案;  (2)申报主体对县(市、区)、开发区国土、水务、环保及规划等部门的承诺书;  (3)项目实施地现状图、位置图;  (4)申报专业示范乡(镇)的还需提供示范乡(镇)项目建设规划;  (5)县(市、区)政府或财政部门配套资金承诺。  4.市发改、财政部门依据市农业部门的意见、县(市、区)申请下达投资计划的申请和项目评审结果,以县(市、区)为单位切块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和建设资金。  (二)时间节点  县(市、区)农委请于2018年6月15日前,完成项目评审批复;并于2018年6月22日前,将备案资料报送郑州市农委810房间。  联 系 人:班青宇 潘羽丰  联系电话:67170728  邮    箱:zzyuanyic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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