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办事处采取四举措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

索 引 号:326840448/2018-0001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关 键 词:会议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5-03发布日期:2018-05-0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清河办事处采取四举措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

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关于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郑港事业[2018]56号)精神,清河办事处采取四举措,切实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严防非法侵占林现象发生。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清河办事处林地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林地保护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负责,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及时发现、制止、处理一切林地违法行为。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重点向辖区群众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意义和发生林业违法行为后的法律责任,努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相互监督、群防群治保护管理林地的良好氛围。

三是不断规范审批流程。在办事处辖区林业用地上从事经营活动、进行项目建设、林木更新需要使用林地和采伐树木等,办事处将进行严格初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逐级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是严格强化巡防监管。建立办事处、村两级巡防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巡防监管责任,及时发现、查处、制止一切森林违法行为,对巡防不到位、监管不力而发生林地违法行动为者,办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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