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龙湖水环境保护生态工程(一期)、如意湖及运河景观综合提升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28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5-03发布日期:2018-05-03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5-04废止日期
郑东新区龙湖水环境保护生态工程(一期)、如意湖及运河景观综合提升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公告(二次)郑东新区龙湖水环境保护生态工程(一期)、如意湖及运河景观综合提升工程方案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1 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龙湖水环境保护生态工程(一期)、如意湖及运河景观综合提升工程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水环境保护生态工程(一期)、如意湖及运河景观综合提升工程方案设计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项目规模:龙湖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北侧,水域面积5.6平方千米,水深6-7m,湖底高程78.5m,正常蓄水位为85.5m;如意湖位于郑东新区CBD中心,通过如意运河与湿地公园相连,水域面积160亩,最深水位3.5米,与如意河、昆丽河、金水河、熊耳河等形成一个完整的城市生态水系。

2.4招标范围:方案中标者完成该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勘察(测);提供施工期间相应的现场服务,并派驻工地设计代表组,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配合工程验收等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或备案等。

2.7本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

2.8设计周期:5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2013年(含)之前已经开展咨询工作,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登记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含水利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其中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人数不少于4人)。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取得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并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设计水体面积不小于30公顷的湖泊或河道长度不小于30km的生态治理工程等设计业绩【须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内容,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2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设计水体面积不小于30公顷的湖泊或河道长度不小于30km的生态治理工程等设计业绩【须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内容,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件中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需提供施工设计图纸)】。

3.4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2)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且上述对象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等主体进行查询,提供详细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7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企业信息”和“企业资质”的详细信息)。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日至5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携带4.2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台商大厦20楼2005房间进行现场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复印件采用A4规格纸张,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仅提供身份证)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均可不提供原件),工程咨询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登记的截图。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4)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2015年1月以来)。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8)“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备注:以上应根据本公告“3 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

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其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按相关规定处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或通过资格预审,如有)后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台商大厦20楼2005房间,时间和相关费用等另行通知。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部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才高街交叉口东龙控股大厦13楼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电子信箱:26028939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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