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5347X/2018-0002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财税〔2018〕50号成文日期:2018-05-03发布日期:2018-05-0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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