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路办事处关于印发2018年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050860156/2018-0002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
  • 关键词:通知公告
  • 文号:龙源办〔2018〕50号
  • 成文日期:2018-05-06
  • 发布日期:2018-05-06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龙源路办事处关于印发2018年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

    龙源路办事处2018年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方案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党的十九大报告的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辖区空气质量,根据《郑州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和《2018年郑东新区关于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龙源路办事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整治攻坚专项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决贯彻落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各种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通过多方联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建立扬尘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属地管理职责,狠抓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整治,稳步提高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管理水平,全辖区所有工地按照“八个百分之百”标准要求整治达标,坚决落实工地“三员”制度,严格“开复工”制度,建立企业“黑名单”,做到辖区内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明显改善辖区内空气环境质量,打赢龙源路办事处大气环境攻坚战。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各类施工工地管理

    1.全面落实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做好“八个百分之百”,对工地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行“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专人进行冲洗保洁,确保扬尘不出院、车辆不带泥。加强监督管理,未按要求实现围挡、苫盖、喷淋、运输车辆清洗和路面硬化、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并连通的施工项目,依法查处。

    2.各类施工工地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八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100%围挡、各类物料堆放100%覆盖、土方开挖及拆迁作业100%湿法作业、出场车辆100%清洗、施工现场主要场区及道路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及涉土石方作业的施工工地 100%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车辆 100%达标,并自觉接受市政府发布的各级预警管控。

    3.严格落实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对施工工地和拆迁(拆除)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要严格实施“一票停工”,限期整改。

    4.严格实施建筑拆迁和土石方外运“每日审批”制。建立辖区内施工工地土石方外运台账,对于未落实“八个百分之百”要求的外运土石方的工地,监管部门勒令立即停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5.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黑名单”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对未经验收公示擅自施工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严重的施工工地,上报郑东新区管委会纳入“黑名单”,禁止参加政府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并定期在媒体上公示“黑名单”。

    6.定期巡查工地防溢座安装情况。对各工地防溢座开展专项整治,要求混凝土制防溢座高度不低于500px,工地泥土、扬尘不得外溢。

    牵头单位:环保所 扬尘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各包村组 各二、三级网格长 各网格员

    主体单位:各项目单位

    (二)强化各类工地扬尘治理

    1.龙源路办事处依据法定管理职责和管理权限,与辖区内施工单位签订扬尘污染治理责任书,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治理措施和时限,完成各项治理任务。特别是对市政重点工程、地铁工程等大型道路建设施工工地和城乡结合部、边远工地,要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牵头单位:环保所 扬尘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各包村组 各二、三级网格长 各网格员

    2.细化待建工地扬尘管理。办事处制定待建工地扬尘治理专案,加强待建工地管理,待建工地不能立即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扬尘防治措施,防止扬尘。争取在短时间内完成待建工地绿化或硬化工作。待建空地空置6个月以上的,首先选择种草或采取其他绿化措施;因气候条件等确实不宜进行绿化的,应当采取硬化防尘措施;待建空地空置6个月以下的,应进行简易硬化,改建为临时停车场。

    牵头单位:环保所 扬尘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各行政村 各包村组 各二、三级网格长 各网格员

    (三)严格落实“封土行动”

    1.严格落实冬季“封土行动”。在“封土行动”期间,龙源路办事处严格落实省、市、区有关要求,对辖区内各项目单位落实“封土行动”文件要求进行监督检查,未批准的各类施工工地及混凝土搅拌站禁止土石方作业;“封土行动”结束后,经上级部门对封土期间未施工的工地进行验收,符合开工要求的方能进行施工,同时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八个百分之百”要求,自觉接受市政府发布的各级预警管控。

    2.强化各类地铁、民生抢险工程的管理。在“封土行动”期间,市政府批准地铁工程项目,在橙色及以下预警期间,可进行正常施工,在红色预警管控期间,如有盾构掘进或围护结构施工时,经安全评估不能停工的可进行施工;辖区内所有学校、医院及市政府批准的各类现实民生急需项目工程,严格按照市政府发布的各级预警管控组织施工;出现安全风险隐患的项目工程及紧急抢修抢险工程,及时上报东区及市攻坚办核查,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

    牵头单位:环保所 扬尘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各包村组 各二、三级网格长 各网格员

    (四)严控沙尘影响。

    根据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拆除工程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同时及时进行覆盖,加大洒水降尘力度。

    牵头单位:环保所 扬尘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各包村组 各二、三级网格长 各网格员

    (五)加强扬尘污染执法监管。

    强化对施工扬尘的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对建筑、市政、拆除、道路、园林绿化、水务、轨道交通等工程项目的施工扬尘监管和执法曝光力度。对扬尘污染严重的、被处罚两次及以上的或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被曝光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

    牵头单位:环保所 扬尘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各包村组 各二、三级网格长 各网格员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党政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龙源路办事处将继续推进网格化管理,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扬尘治理专项方案,建立施工工地责任分包台帐,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分包到人。

    (二)强化施工扬尘防治“三员”现场管理。

    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三员”管理台账,加强对工地“三员”现场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考核,将“三员”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考评范围。督促“三员”现场管理人员强化巡查、抽查,并重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土石方作业、夜间施工等关键环节、关键时段进行驻地监管,使“三员”管理工作真正发挥作用、落实到位。

    (三)严格实施工程开复工验收制度。

    按照国家、省、市、管委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为统筹处理环境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坚持推进建设工程达标施工,按照《郑州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开复工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和“谁审批谁监管,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凡复工工地均需达标,不达标的坚决不许开工。

    (四)采用新科学新科技,精准治尘。

    环境保护管理所及时与东区先河环保专家组进行扬尘污染管控信息沟通,采用新科学技术,以精细化、科学化的预警方式,提供准确的扬尘污染布控方案,第一时间控制扬尘源,遏制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五)龙源路办事处严格按照要求与12369环保热线进行对接,通过轮班值守和城管队员昼夜巡查等方式配合环保热线核实举报信息。

    (六)建设远程视频监控巡查。

    对全辖区1万平方米以上新开工施工工地,继续组织安装远程视频监控设备,并接入市建筑工地远程视频监控中心。利用视频监控设备针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进行24小时巡查。

    (七)严格落实各级应急管控措施。

    龙源路办事处及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郑州市重污染天气预案(2017年修订)》(郑政文〔2017〕223 号)文件要求,建立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列出施工工地应急清单,责任明确到人,对辖区内施工工地管控措施落实工作的督导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八)典型引路,推进工作。

    龙源路办事处应组织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交流座谈会和现场观摩会,采取经验交流与示范带动相结合、现场观摩与宣讲指导相结合、资料宣传与教育培训相结合等措施,积极提升各责任主体的扬尘防治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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