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统计局“多举措”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索 引 号:005295418/2018-0011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统计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5-07发布日期:2018-05-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统计局“多举措”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增强学习的时效性,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守法意识,中牟县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学用结合,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活动。

一是利用电子显示屏大力宣传。综合办公楼政务服务大厅建立了彩色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出监察法宣传标语、法律条文等,成为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监察法知识的重要阵地。

二是制作《监察法》展板进行宣传,在深入宣传的同时也加深对《监察法》的理解,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在全局营造学习监察法、了解监委职能的浓厚氛围。          

三是领导带头认真学。多次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确保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以上率下、层层引领,发挥学习贯彻的“头雁效应”。

四是多种形式创新学。除了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外,将《监察法》宣传手册下发到每个科室的工作人员手中,要求他们在读学原文的基础上,全方位、多角度掌握相关内容和精神。

五是充分利用省纪委“学法用法有奖问答活动”平台,充分发挥考试平台的规范管理、真学真考、提高效率、节约资源等优势,确保监察法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实时性和精准性,增强全体机关干部对《监察法》的细节把握。

六是注重实践结合学。把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与当前实际开展的统计工作相结合,使每个机关干部做到心中敬畏《监察法》,头上高悬法纪镜、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在今后工作中,积极履职尽责、遵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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