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冶镇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406/2018-0002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大文〔2018〕50号成文日期:2018-05-08发布日期:2018-05-08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冶镇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冶镇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全镇机关各单位公文处理工作, 提高公文的运转效率和办理质量,确保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经研究,决定开展大冶镇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登封市关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办发〔2012〕14号)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公文运转效率和办理质量,不断推进公文处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公文处理过程中存在的运转程序不规范、办理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公文处理能力,确保上传下达顺畅、政令畅通高效。

     (一)严格公文起草审核。按照《中共登封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和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登办〔2017〕11号),严格执行公文起草审核程序,确保公文起草质量。

     (二)严格收文办理程序。规范公文的收发、登记、传签和归档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签收。每周二、周五按时到市“公文交换站”领取文件和资料,并对收到的公文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对市政府办以电子公文形式发送至内网公共文件柜的普发性文件,及时查收(下载);对于网电通知、电话通知或短信通知等,第一时间查收或记录。

      2.登记。收到文件当天,负责人员必须及时对公文的主要信息进行分类登记,不可定期集中登记,以免文件登记遗漏;对于电子公文、网电通知、电话通知或短信通知等,应在查收(下载)的同时进行分类登记。无论是上级机关的文件,还是其他部门发送的各类文件,均及时签收登记;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及各站办所通过本系统代收的文件,要及时交党政办统一登记备案,不得直接进行传阅,防止程序混乱。

      3.承办。收文登记后,要在每个公文前加传阅签,党政办提出拟办意见,再呈送领导传签;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传达学习,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制定工作落实方案,及时督促落实。

      4.传阅。在传阅过程中,根据主要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及时将公文送至分管领导和相关站所阅知或办理。对于特别紧急或上级催办的公文,坚持急件急办、特事特办,在符合传签程序的前提下,加班加点,确保公文传阅、办理的时效性。公文传阅过程中,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5.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6.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报送相关落实情况报告。

     (三)严格公文归档管理。做好办毕公文的归档管理,确保与公文相关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都能及时分类归档;党委红头文件未经发文机关允许,不得拍照上网,不得在微信和QQ群中转发,不得作废品变卖。加强涉密文件管理,涉密公文应单独登记,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存放,除特殊规定外,原则上每年集中将涉密文件交由市保密部门进行清退,对丢失、泄露涉密文件的单位将按照《保密法》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

     (四)强化硬件设施保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建设合格的公文存放场所,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备,达到“三铁二器一机”(铁门、铁窗、铁柜、防盗报警器、灭火器、彩色打印机)标准。

       三、实施步骤

本活动自2018年4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学习动员、自查整改、总结巩固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20日-5月20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通知》《中共登封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和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

     (二)自查整改阶段(5月21日-6月30日)。针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深入查找自身不足,重点查找是否专人管理,是否按时领取文件,是否有登记簿并规范登记,文件数量是否缺失,是否实现归类管理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规范公文的起草、审核、传签、收发、拟办、归档等各个环节流程,全面提升本单位公文处理和落实水平。

     (三)总结巩固阶段(7月1日-12月31日)。对公文处理规范化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把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巩固活动成果。建立健全公文处理规范化的有关制度体系,重点完善拟文审核、收发登记、阅文办理、贯彻落实等方面的制度,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通过制度约束不断提升公文处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镇党委、政府政令畅通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活动要求,强化组织协调,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问题整改。严格按照登封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组织,积极整改,提高公文运转效率和办理质量。

     (三)确保活动实效。坚持“标本兼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实效”的原则,围绕解决公文处理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工作职责,坚决杜绝活动中搞应付、走过场,确保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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