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529845/2018-001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农村药物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5-09 | 发布日期:2018-05-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规范乡镇零售药店、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及农村个体诊所药品零售和使用环节的药品购销行为,切实保障基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期,中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以乡镇零售药店、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农村个体诊所药品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内容包括:零售药店的证照情况及执业药师到岗到位情况;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农村卫生室及乡镇卫生院等销售和使用胶囊剂药品情况;是否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经销假劣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保健品、食品等行为;药品购、验、存、销等环节是否规范,票、帐、货是否相符。
截止目前,我局共出执法车辆10台次,执法人员 56人次,检查零售药店15家、卫生院10家、村卫生室20家、个体诊所18家。检查中药饮片15个品种18批次、化学药品20个品种22批次、中成药14个品种16个批次、针剂12个品种15批次。经检查未发现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未销售假劣药品、未超经营范围等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乡镇零售药店、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农村个体诊所的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下一步,该局将以此专项检查为契机,以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为载体,通过明查暗访,跟踪检查等形式加大回访力度,凡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药品的,将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