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019/2018-000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登人社〔2018〕57号 | 成文日期:2018-05-10 | 发布日期:2018-05-1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办文〔2014〕12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的通知》(郑政文〔2018〕4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局三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分工明确如下:
一、行政服务科负责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设立劳务派遣机构许可、设立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等三项行政审批事项的资料受理和审批发证。
二、就业促进科负责在设立劳务派遣机构许可、设立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前对申请机构实施现场勘查和技术审查,并形成书面意见交行政服务审批;负责已获得许可资格的劳务派遣机构、已经审批设立的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审等相关服务工作。
三、职业能力建设科负责在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前对申请机构实施现场勘查和技术审查,并形成书面意见交行政服务审批;负责已经审批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审等相关服务工作。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