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石沟、徐北沟、索须河故道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31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5-11发布日期:2018-05-11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5-12废止日期
郑东新区石沟、徐北沟、索须河故道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郑东新区石沟、徐北沟、索须河故道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石沟、徐北沟、索须河故道综合治理工程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石沟、徐北沟、索须河故道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项目概况

石沟河道郑东新区段起点自京港澳高速(郑州新区站)辅道至贾鲁河入口,全长约9.7公里,规划蓝线宽度40-90米;徐北沟河道自郑东新区西徐庄社区向东至石沟河道,全长约8.3公里,规划蓝线宽度40米;索须河故道与贾鲁河交汇处向上游约600米。

2.4 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工作范围:郑东新区石沟、徐北沟、索须河故道综合治理工程主要包括河道清淤及疏挖、两岸边坡护砌工程和相应的建筑物配套工程等。本项目服务内容包含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的前期咨询工作和工程勘察(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工作;提供施工期间相应的现场服务,并派驻工地设计代表组,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参加工程验收等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郑东新区石沟、徐北沟、索须河故道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7 质量要求:各阶段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设计规定,满足业主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或备案等。

2.8项目总投资:约1.45亿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以下资质:

(1)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

(2)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乙级(或测绘乙级);

(3)2013年(含)之前已经开展咨询工作,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登记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专业含水利工程,其中单位咨询工程师(投资)人数不少于4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设计合同额不小于200万的河道治理工程等设计业绩【须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内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单项设计合同额不低于200万元的河道治理工程等设计业绩【须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内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中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

3.4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2)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且上述对象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等主体进行查询,提供详细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7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企业信息”和“企业资质”的详细信息);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7:00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2现场报名查验

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单位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院内)进行现场查验。

没有进行现场查验的,网上报名无效。

4.3 现场报名时查验以下材料【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经核对与复印件一致后当场退还)】:

(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2)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的,仅提供身份证)及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均可不提供原件),工程咨询单位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登记的截图;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5)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9)“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备注:

1)上述(1)~(10)项应根据“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资质证书可不提供证书原件,但需提供复印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其余证明无效;

5)网上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社保证明,必须同时提供证明其与加盖出具部门印章的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和验证方式,则其下载打印页(彩色)即视同为原件;

6)报名结束后,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7)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其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按相关规定处理。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如有资格预审应通过资格预审)后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台商大厦20楼2005房间,时间和相关费用等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7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部

招标人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才高街交叉口东龙大厦

联系人:时先生

电  话:0371-6717924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袁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电子信箱:2602893914@qq.com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生态水系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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