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11581/2018-00129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5-14 | 发布日期:2018-05-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新精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年产100万件汽车钣金配件和200万件汽车标识标牌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科。公示期为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新精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年产100万件汽车钣金配件和200万件汽车标识牌 | 中牟县汽车产业集聚区(建设南路与泰和路交叉口西南角博奥科技产业园) | 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80万元, 租用郑州博奥激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5号厂房一层东半侧1800㎡进行建设,主要划分为原料区、下料区、焊接打磨区、喷塑烘干区、组装区、成品区等,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项目建成后可年产汽车维修口盖板100万件、汽车标识标牌199.75万件、灯箱0.1万件、金属标牌0.15万件。 |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生活污水依托郑州博奥激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气:焊接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1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喷塑粉尘经喷房配套安装的“滤筒过滤 布袋除尘”二级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工序采用液化气燃烧加热,产生废气收集后进入UV光解净化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加热装置燃烧废气与固化废气一起通过15米排气筒达标外排;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屏蔽等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废液压油、废活性炭经危废暂存室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耦清运处理;废边角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局窗口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