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5837978X/2018-0003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机关事务/本单位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机关事务 | |
文 号:登行【2018】51号 | 成文日期:2018-05-14 | 发布日期:2018-05-14 |
体 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现象,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省文明办、郑州市文明办、登封市文明办工作部署,市行政服务中心将进一步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弘扬雷锋精神,“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坚持正面引导、道德引领,突出微小善举、文明有礼,倡导重在参与、身体力行,以改善交通面貌、传播文明礼仪、优化公共秩序为目的,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安排
(一)2018年5月至12月,市行政服务中心将在市区文明交通示范道路,组织单位志愿者,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1、时间:2018年5月—12月(具体见附件),其中5月至9月上岗时间为上午7:30—8:30,下午17:30—18:30高峰时段;10月至12月上岗时间为上午7:30—8:30,下午17:00至18:00高峰时段(国家法定节假日及恶劣天气除外),如有重大活动需上岗的,另行通知。
2、上岗要求:
(1)每个交通路口按照2个人的标准,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
(2)“文明交通”志愿者的岗上规范,由所在路口交警负责培训及规范上岗指导,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水平和服务形象。
3、劝阻内容:
(1)对“中国式”过马路现象进行劝阻;
(2)对不按交通指示灯行驶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进行劝阻;
(3)对不按交通标示线停放的非机动车进行劝阻;
(4)对不听劝阻者,交由交警进行处罚。
三、参加范围
中心全体“学雷锋”志愿服务者
四、活动要求
1、全体志愿者要高度重视,按照排班要求,统一佩戴志愿者服务标识,按时上岗执勤,尽职尽责,保障交通文明出行;
2、建立《文明单位公务人员(私家车和驾驶员)交通违法信息台账》并实时更新,及时举报存在违法行为的公务人员,并对此进行教育;
3、加强宣传,制作文明交通专期版面,并组织至少一次以“文明交通”为主题的道德讲堂进行学习;
4、总结提升。认真开展志愿服务行动,通过志愿者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不断增强群众文明交通意识,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2018年5月14日